第十三章_电力系统的有功功率平衡和频率调整(5)

2021-02-21 13:37

13.1

频率调整的必要性

4、允许的频率偏移 严格保证频率不变是不可能的,fN =50HZ,允许的频率偏

移(系统运行频率与额定频率之差):△f =±0.2Hz~±0.5Hz ( ±0.4%fN ~±1%fN ) 5、频率调整的分类 根据负荷变化,电力系统的有功功率和频率调整大体上也可分为: 一次调频:由发电机调速器进行; 二次调频:由发电机调频器进行; 三次调频:由调度部门根据负荷曲线进行最优分配。 前两种是事后的,第三种是事前的。 一次调频是所有运行中的发电机组都可参加的,取决于发电机组是否 已经满负荷发电。这类 发电厂称为负荷监视厂。 二次调频是由平衡节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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