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排水工程施工顺序
本合同段排水工程主要包括路面排水,排水采取散排,集中引流。
2.2.3 路缘石施工
路缘石施工在基层施工完毕后进行。
2.3.1 概述
本合同段路面总厚度54cm,底基层采取205cm水稳层。待下承层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基层的施工。
2.3.3 材料准备
一、粗、细集料
(1)水泥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严禁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其它外界影响而变质的水泥。
宜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水泥;要求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等须达到相应指标要求,要求水泥初凝时间在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不短于6个小时。散装水泥进场入罐时,要了解其出炉天数,刚出炉的水泥,要停放七天才能使用,夏季高温作业时,散装水泥入罐温度不能高于50℃,高于这个温度,若必须使用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粗集料采用碎石,细集料采用石屑及天然砂。由试验室组织对料场材料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从料场采购进场,储备于拌和站堆场内,场地地面做好硬化及排水系统,防止石料污染。
二、水
凡饮用水皆可使用,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水源不得使用。遇有可疑水源,须委托有关部门化验鉴定。
2.3.4 混合料的组成设计
一、目标配合比设计
依据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配合比设计并报监理认可。
二、目标配合比验证
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2.3.5 试验段
一、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