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统计报表行为,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报表管理。 第二条 原则
及时、准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类型的报表。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 管理部门
长沙总经办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 职责
1、长沙总经办负责公司月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协助项目中心例会及其他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2、行政人事部负责各种公司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3、公司各项目负责本项目例会及主责专题会议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上报要求
1、公司各个办事处每位销售部人员必须每个工作日上报日工作报表,每周上报周报表。所有职能部门人员则每周上报周报表(无需上报日报表)。报表发至公司QQ邮箱:。
2、一般情况下,日报表上报时间要求在次日12:00之前,周报表上报时间要求在下周第一个工作日12:00之前,月报表上报时间要求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12:00之前。
3、报表统一按附件WORD表模电子版填写上报,表内内容必须按实事求是、简洁完整原则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