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
计、制造、施工规范;在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系统与实施方面,对控制方式、收费制式、设备的布置、管理的软件及少量硬件设备的开发等已经达到了实用阶段。
然而,由于我国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的研究起步晚,投入的资金和力量有限,因此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中,不能明确提出有关设施的技术要求和选择原则,对施工中出现的一些缺陷缺乏有效的评价标准,在制作安装上也缺乏严格的规定;在监控系统的设计中,因缺乏统一的标准,造成交通工程设施配置规模和水平的差异,这将导致一条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之间,或一个区域内若干条高速公路之间的联网控制变得困难,不能发挥综合交通管理系统的功能;此外,由于交通工程专业交叉,界面划分无标准,会造成衔接上的各种问题,为以后的联网开通带来诸多麻烦。
二、我国应建立具有广泛性、配套性、协调性的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体系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公路建设投资,公路建设飞速发展,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2万km,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但在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公路管理、智能运输系统等方面仍然比较落后,没有跟上公路建设的速度,不能最在限度发挥高速公路的作用。为了尽快改变我国公路交通工程设施建设滞后于公路建设的状况,我们应在国内已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装备,通过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攻关,建立科学、合理和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交通工程技术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