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专用配电板一处,保证满足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提供施工人员的食宿用房;
3、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义底;
4、甲方派驻为工程现场代表,全权代表甲方履行职责。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临时设施的使用及维护、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
2、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根据双方协商,商定总工期到甲方约定的金额定金以后天内进场开工。进场前 天,甲方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书,工期以进场通知书具明的进行时间正开始计算。即 年 月 日以前竣工。
2、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1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一项的要求,影响进场施工时间或影响工程地进度的;
2、2在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而指示造成停电、停水、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的;
2、3计为变更或由于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
2、4天气因素影响施工的,包括下雨和刮台风
2、5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或工程进度款;
2、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