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结算正负价差;机械台班根据国家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调整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及燃料动力费,按价差处理。
五、本定额的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机械是按2008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定的。实际工程中,若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租赁的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六、本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各地不再进行编制和调整。
七、本定额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年1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湖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