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设备招标文件,各分项要求严格,适合建筑企业招标用!
经过省级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国家质量认证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证书)、投标保证金是否交付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3.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货物(工程)交货(付)期、投标总价是否超预算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3.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评的权力。
2.3.3.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3.3.2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过期的;
2.3.3.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2.3.3.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3.3.5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叶、打孔、插条等)的; 2.3.3.6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2.3.3.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3.8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3.3.9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2.3.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
2.5评标内容 2.5.1投标报价;
2.5.2交货期及优惠承诺等;
2.5.3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