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备案的通知》(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9月),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38号)的有关要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中鼓励类的第三十八条第28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
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0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
参照《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
本项目未使用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露天焚烧电子废物,不使用冲天炉、简易反射炉等设备和简易酸浸工艺利用、处置电子废物,不以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电子废物,符合《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十一条: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规定。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
1.6规划相容性
根据宜陵镇总体规划,镇域工业的发展逐步集中到镇区及镇域集中工业用地内,本项目位于宜陵工业集中区内,与宜陵镇总体规划中提到的区域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宜陵工业集中区位于宜陵镇的西南部,规划面积约1.21平方公里,东至国庆路,南至焦庄村塘西塘庄组,西至西湖村王陈路南北线一带,北至新328国道。宜陵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服装、仓储等。
本项目拟建于宜陵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以从废旧五金机电产品集散地、旧货交易市场、省内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等区域或单位回收的废旧五金机电、电子废弃物为原料,进行拆解加工,回收废塑料、废橡胶、铁及铁合金等资源,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选址与区域规划具有相容性。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本项目拟建于江都区宜陵工业集中区内,厂区的东侧为江都长虹热工器材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