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视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4.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均达到70分及以上。
物流管理专业的学位课程为:物流管理基础和物流信息系统管理。
5.申请学位的学生应通过“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四年内有效。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不悔改,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修业期间受过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3.考试作弊者。
三、工作程序
第四条 学士学位的申请、审批、颁证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毕业生本人申请。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须于毕业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交至所在的教学点,由省级广播电视大学汇总后上报中央电大。中央电大对申请学位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于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三个月内,分别将春、秋两季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者名单、课程成绩报告单、外语成绩单(或证书)、毕业论文成绩(含答辩成绩)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提交北京交通大学。
2.北京交通大学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者在学习期间的学业情况、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逐一进行审核,提出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报北京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3.北京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申请名单进一步审核,签署是否授予学位意见。
4.北京交通大学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结果,对同意授予学士学位者于每年一月和七月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