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广西大学参赛指南
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广西大学选拔赛评审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
二、“挑战杯”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广西大学选拔赛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下称评审委员会):
1.评审委员由校协调小组聘任专家组成,原则上为7人;
2.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主任主持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受主任委托负责某方面工作。主任、副主任协商后,可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裁定;
3.评审委员会负责修改评审规则、聘请评审小组成员、审批“挑战杯”的立项申请、评选参加全区选拔赛的作品;
4.评审委员会根据预审、终审评审项目分别聘请三个评审小组,各组成员为5人,设组长1人。由评审委员会正、副主任从评审委员中决定组长人选(正、副主任不能兼任组长);
5.竞赛评审委员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组,负责对参赛作品分类、统计、送阅和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
6.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正、副主任、秘书长除外)在终审完毕之前,实行保密,在终审结束时可以公布;
7.评委会在向校协调小组报告终审结果后解散。
二、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3.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要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要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