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情况的汇报
贷款出现的最终损失,由再担保公司和纳入再担保体系的担保机构与吉林银行按照85%和15%的比例承担;9月17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总行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已由吉林分行上报总行审批。另外,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改变了传统的为担保贷款向金融机构存储风险保证金的做法,而是以定期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代替风险保证金,大大提高了资本金的收益率。
为了真正实现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公司与工总行、光大银行总行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破解东北区域中小企业难问题的目标和策略;与开行、农行、工行、建行吉林分行等金融机构共同成立了担保与再担保业务品种研发小组。
最近,公司正在积极与合作银行进行沟通与磋商,力求在充分互信的基础上,实现在中小企业贷款项目上的全面对接。即:将银行通过信用、抵质押、第三方保证等形式发放的小企业贷款项目,逐步转向由担保机构统一提供信用担保。目的在于:一是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在项目管理和抵质物及保证人管理上,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降低双方管理成本;二是担保机构通过在银行优质项目上获取一定的保费收入,提高对风险项目的风险覆盖能力,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为金融机构提供更优质的担保服务,确保银保合作的健康、稳定、长久。
在与担保机构合作方面,公司与吉林省担保公司、长春市担保公司等十余家担保机构通过会议和走访等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确定了吉林省第一批加入再担保体系的担保机构,研究制定了资格认定、信用评级及授信管理办法。
随着吉林分公司在吉林省再担保业务的开展,总公司业务也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