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质量与安全
(一)工程质量监督
该工程由安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工程开工初期,项目法人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站明确了专职质量监督员,认可了工程项目划分,制订了质量监督计划,提出了质量监督要求。施工过程中不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参加了重要隐蔽或工程关键部位单元的联合验收,核备了部分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资料。
项目法人建立了质量检查体系,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配备了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了《监理细则》及质量控制办法,落实了抽检制度。施工单位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质量“三检制”。设计单位明确了设计代表,及时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施工质量提出了设计意见。
(二)工程项目划分
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该工程共划分为××个单位工程,××个分部工程、××个单元工程。具体分部工程见表3。
表3 项目划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