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复习资料
10、下列各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有( )
A.甲委托乙代其接受捐款 B.甲委托乙帮其办理纳税
C.甲委托乙代理房屋抵押登记 D.丙受甲之委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五、案例分析:(共20分)
(一)张某有临街住房两间,温州人谭某准备租借其中一间开一家“欢欢发廊”,张某表示拿出一间住房开发廊可以,但他不要租金,而要从发廊盈利中分一部分。谭某苦于租不到更好的房屋作门面,于是同意了张某的要求。签订了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张某出一间房并负责修理、安装,适合开店之生交谭使用三年,从营业起,张、谭二人按三七开分配盈利,张不干预谭的经营,也不参加经营。在前二年,双方依合同分利,张某每年收入约5000元左右。一天,谭某在营业时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电线走火,酿成火灾,发廊损失5000元,邻居家庭财产损失达1万元。邻居要求谭赔偿损失,而谭主张由两人来共同承担所有损失。双方发生纠纷,邻居诉至法院。请依案情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是该发廊的合伙人?
2、因为火灾所引起的损失由谁承担?
3、假如火灾是因为张使用电炉做饭而引起,那么发廊的损失、张家的损失、邻居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二)某镇渔业捕捞专业户王某有二千斤鱼要出售,正巧运输个体户刘某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王某就与刘某约好,让刘霜顺便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刘某作报酬。
刘某拉着这批鱼驶往鱼市,离鱼市还有14公里,突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将拖拉机撞坏。警察说责任不在刘某,责令对方给刘某修车。但由于天气炎热,拖拉机一时又修不好,正巧刘某的好朋友张某开着车路过出事地点。刘某怕鱼要变臭,就求张某将拖拉机上的这些鱼捎到鱼市,能卖几个钱,就算几个钱。
张某将鱼拉到鱼市上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由于鱼已不新鲜,又怕当天卖不出去坏掉,只好降价1、3卖出。事后,刘某从张某交给他的卖钱款里扣下了约定的5%的报酬后,将其余的钱交给了王某。
王某一盘算,这样一来他少得2千多地,损失太大。故提出,原来说按市价卖出按比例抽头。现在卖价低于市价1、3,刘某就不应再拿5%的报酬了,而且他认为刘某应赔偿在代销中给他造成的损失。刘某则坚持说,撞车是由对方的过错形成的,要赔也只能让撞车人去赔。我没错,我费了这么大劲,总不能给你白干吧。双方各不相让,只好找法院处理。
问:1、本案属于何种法律关系?2、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民法总论习题四参考答案
二、填空题:1、地位2、2年3、法定代理、指定代理4、书面、口头形式5、1个月、放弃6、不能证明自己有过错7、追缴、国家、集体、第三人8、财产、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
四、1、ACDE 2、ABC 3、ABC 4、A 5、A 6、D 7、C 8、B 9、B 10、D
五、(一)1、张某是该发廊的合伙人2、因为火灾所引起的损失由两人来共同承担。
3、假如火灾是因为张使用电炉做饭而引起,发廊的损失、张家的损失、邻居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
(二)1、本案属于再代理的法律关系。2、本案具备再代理的条件,应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刘某不应直接拿5%的报酬,应请求被代理人王某支付。(民法通则68条)
民法总论习题五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物:2、民事法律行为:3、诉讼时效中断: 4、再代理:5、民事权利能力: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5分)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 )平等。
2、公民下落不明满( )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3、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方式不同,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 )和( )。
4、诉讼时效因 ( )、( )或者( )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5、《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三者”利益的,应当( )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 )、( )所有或返还( )。
6、财团法人是指仅以( )的集合而组成的法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 )来实现。
7、公民以他的( )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视为住所。
三、简要回答下列各题:(25分)
1、代理关系中有几种连带责任?如何承担?(9分)
2、法人的成立须具备哪些条件? (8分)
3、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8分)
四、选择题:(含单选,多选。每题2分,共20分)
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
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 D.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