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
操作,保证安全;
高压气瓶分类妥善保管,远离火源、热源,避免暴晒及强烈振动,并对其进行固定,最好隔离放置;
使用剧毒化学品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对配制好的剧毒化学品标准溶液的使用应进行跟踪,做好领用的详细记录;
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操作应在通风橱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
高氯酸蒸气易与有机物发生激烈反应,甚至产生强烈的爆炸,其加热操作应在专用的通风柜内进行;
对放射性物质,应在设有必要屏蔽设施和测量装置的专库中存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用制度。
1.5实验室环保要求
产生辐射、危险化学品的专业技术部门,应独立配备实验室,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对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废气及其他要素等有害物质进行处理,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实验室产生的“三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 互不相溶的有机溶剂废液,应集中回收处理,防止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
●
氰化钾(钠)废液应调至偏碱性,然后加入漂白粉溶液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