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聘用的依据之一。
2、监理部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由监理部依据考核情况,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及是否出满勤、有无脱岗等情况,综合考虑后按监理部规定进行奖金分配或扣除奖金的处罚。
二、监理部对驻地监理组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监理部对驻地组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以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为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小组,对各项目驻地监理组的安全生产(监理)状况进行考核。
2)考核检查方式:以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到项目驻地监理组实地检查为主,采用常规与重点相结合;兼以监理部月度检查、巡视的意见,第三方反馈意见,信誉评价结果等作为考评参考,每季度考核一次。
3)考核检查内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行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详见:(附表2:安全生产(监理)考核记录表)
4)考核结论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综合评分85分以上为优秀,70~85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
2、监理部对驻地监理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按监理部的奖惩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考核成绩优秀,综合评分前1名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2)奖励额度结合公司《关于在全公司开展创建“优秀监理站”、争当“优秀监理工程师”活动的通知》华咨企[2006]86号;《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项目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华咨监[2008]117号文件,对优秀驻地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奖励1000-10000元。
3)发生等级以上事故的驻地监理机构以地方政府事故调查组和业主调查组认定为准,取消考评资格,总监办将以事故调查组责任认定的通报,给予驻地监理机构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调离岗位。
4)所监项目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驻地监理监理机构发生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事故等,经济损失在30(不含)-100万的驻地监理机构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给予5000(不含)-10000元罚款;取消考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