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文件
河北工业大学文件 校字〔2006〕 号 签发人: 关于对2006年度“工大镀锌本科生奖学金”
获奖学生的表彰决定 校内各单位、部门:
按照学校与天津市工大镀锌设备有限公司拟定的“设立工大镀锌本科生奖学金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积极进行了评选与推荐工作。经教务处审核、校长批准,确定出2006年度28名“工大镀锌本科生奖学金”获得者(见附件)。学校决定:
1、对获奖的28名优秀学生在全校通报表彰。
2、对获奖学生颁发“工大镀锌本科生奖学金”优秀证书和奖牌。
3、每人奖励1000元奖金。
附件:“工大镀锌本科生奖学金”2006年度获奖名单
河北工业大学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