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基础讲义(4)

2021-04-05 06:49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精品辅导讲义

(四)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方式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对于仲裁条款的效力的确认,由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决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即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也不因主合同的未成立而影响效力。


《经济法》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基础讲义(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森林认证的背景与起源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