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医药学院(原山东万杰医学院)(12)

2021-04-05 08:49

按照鲁价费发[2013]93号文件规定要求,执行我校2015年普通本、专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 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助学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

设有《国家助学金》(2000元、3000元、4000元不等),资金由省财政拨付;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鲁商集团专项助学资金》等助学金。

第六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


齐鲁医药学院(原山东万杰医学院)(1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借鉴古诗写景技巧 提高学生写作能力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