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书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所需食物(餐菜)承包给乙方经营,经乙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承包期限:
从 08 年 6 月 10 日至 09 年 6 月 10 日止
三、 具体内容:
1、乙方供给甲方每日所需的菜、油、米、煤气以及各种调料。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叉车、栈板等。
3、单价包含4%的税价。
4、结算方式:月结30天,每月25号为对账期,对账时由乙方开具一个月所送餐菜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及时开出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次月30号付账给乙方。
5、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所需食物及数量通知乙方,乙方按此数据准备餐菜及数量。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 甲方权限: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卫生管理,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乙方除了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以外,还需要根据情况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2、 乙方因运送餐菜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 甲方有权对餐菜质量数量、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餐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4、 根据餐菜运送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餐菜管理。
5、 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 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送或停送,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