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乙方驾驶员应持有驾驶证,身体健康。
2.3乙方生产所需的柴油由甲方提供,按中石油的市场价供应(保证油的数量和质量)。费用由甲方垫付,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4在施工中如需爆破的工作面,甲方应及时爆破,爆破费用由甲方负责。
2.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保证金(该款项进场后三个月后无息退还)
第三章甲方的责任权利
3.1甲方负责水,电,暖送到指定生活场地,临建由甲方统一搭建。
3.2甲方负责处理工区内的地面,地下附属物拆迁,靑苗损失等各种损失补偿费用及相关责任的承担。负责施工区外便道及区内主便道路的建设。
3.3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好政府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4乙方施工中应配备各种技术及管理人员,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3.5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每月不能超过5天,否则甲方应赔付乙方所有的损失及挖机每台2000元/台/天,工程车每天每台700元,铲车每天每台400元,工人每天每人100元,按登记人数为准,(如有变动按国家标准执行)自然灾害除外。
3.6因甲方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因素停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机械设备自行去留,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同5日内,按合同签约价结清乙方所有工程款及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