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职院办字[2009]14号
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严防疫情暴发流行。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疫情发展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区县政府(管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启动应急响应,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事件的平息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各级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规范(2O08年版)》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预检分诊,严防医院感染和医源性传播,认真做好手足口病患儿的诊疗工作。市及各区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成立手足口病救治专家组,加强重症监护室建设,配齐必备的救治设备,提高救治能力。对于重症患儿,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做好初步救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重症患儿转运流程,及时转入市手足口病重症患儿定点救治医院进行救治,将患儿的防治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避免患儿死亡。
(二)搞好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区县政府(管委)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科普宣传村村通,张贴宣传画的形式,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手足口病“可防、可治、可控、不可怕’’的认识,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发放明白纸、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有效途径,搞好学校和托幼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