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实验小学
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
为了进一步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使廉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根据曾都区委“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和曾都区教育局“及时部署“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实验小学廉政风险点防范制度。
一、廉政风险点防范责任制
1、廉政风险点防范对象为:学校班子全体成员、学校报账员及全体教师。
2、廉政风险点责任制划分:班子成员根据查找到的风险点、制定出具体的风险点防范措施、并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出个人廉政承诺,在工作中要时刻提醒自己并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
3、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内容:廉政风险点包括思想道德风险点、个人岗位职责风险点、业务流程风险点、学校制度机制风险点、外部环境风险点。
二、学校廉政建设规定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