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类级科目对应新科目的款,款级科目对应新科目的项,项级科目对应新科目的目,具体关系如图(以增值税为例)。
(消费税、营业税等其他税收收入的对应关系相同)
另外,2007年科目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等科目,增设了“其他税收收入”款,主要反映因农业税、牧业税取消后一些地方征收的尾欠。
2.40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2006年科目中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反映国有企业上缴的税后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及其他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本类中01-80款主要反映国有企业上缴的税后利润,并按旧的国民经济行业分设款。81款为国有事业单位上缴收入。83至86款及87款分别反映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合资合作企业中国有资产的经营收益和国有境外企业投资收益,如股息、红利等。90-98款反映中国人民银行上缴收入、国有资产出售转让收入、国有股减持收入及其他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2007年科目对上述收入按性质进行重新分类,2006年该类收入0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