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监控中心矿领导值班管理制度
1、矿值班人员由矿领导和部(科)长组成,其中每日值班矿领导和科室领导各一人,经矿领导研究后由矿调度作出值班安排,实行每日24小时调度指挥。
2、井下、地面各队组同时建立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由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轮值,并与矿调度建立直通电话,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汇报。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通知,做到准确、认真、水流到头。
4、准确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调度指挥各有关部门应急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档手问题,实现矿区安全生产。
5、接待上级工作检查和督查,并安排有关部门陪检,负责接收上级领导对矿井工作的指导和整改意见。
6、深入区科、班队检查职工班前会召开情况,并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布置。
7、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查岗活动,检查各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负责主持召开次日7:30时的矿碰头会,通报前一天的安全、生产综合情况,汇报前一天碰头会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在会议结束时,应与当日调度值班领导进行详细的工作交谈。
9、负责主持每日下午5:20分的生产平衡会,负责组织、分析、处理当日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按时参加公司5点的电话调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