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枪毙逃兵的讲话。大会根据中央九月来信的精神,认真总结了红四军建军以来的经验,批判了各种错误思想,坚持以无产阶级思想建设人民军队的原则。[4] 大会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毛泽东代表前委起草的约三万余字的八个决议案,其中第一部分也是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会议选举毛泽东、朱德、陈毅等十一人为中共红四军前委委员,毛泽东重新当选为书记。 会议所通过的决议案明确规定了红军的性质,指出“中国的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这个军队必须是服从于无产阶级思想领导,服务于人民革命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工具。
这个规定,从根本上划清了新型人民军队同一切旧式军队的界限。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决议案阐明了军队同党的关系,指出军队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必须全心全意地为着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而奋斗,批评了那种认为军事和政治是对立的,军事不要服从政治,或者以军事来指挥政治的单纯军事观点。
决议案着重强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并从红四军党组织的实际出发,全面地指出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表现、来源及其纠正的办法。决议案在着重强调党的思想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