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答辩流程及评分标准
一、毕业设计 ( 论文 ) 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 (论文)的成绩由毕业设计过程评分(占40%)、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30%)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30%)三部分组成。其中,有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即单项指标考核分数低于单项总分的
60%),均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不及格计算。该三项成绩的总和(折算成等级制)即是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1、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评分(40%)
毕业设计 (论文)的过程评分由指导教师做出评价,主要依据学生的出勤、工作态度,对课题的理解程度及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进行评价。
2、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评阅成绩(30%)
由校外助学中心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指定熟悉相应课题内容的教师评阅设计(论文),按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表的内容评定设计(论文)成绩。
3、答辩成绩(30%)
由毕业设计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出成绩。
备注:在毕业设计进度表中指导教师对进度实施情况总评评分包括过程评分和评阅成绩平分(合计分值70%) ,答辩组评审意见评分占30%。
二、毕业答辩
( 一 ) 学生答辩前应做的工作
1 、答辩前学生应主动将设计 ( 论文 ) 交给指导教师进行批示,在得到指导教师的认可下,按要求将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装订成册。设计类题目的学生还应将图纸按要求折叠好,一并装入毕业设计 ( 论文 ) 档案袋 ( 由校外助学中心统一制作 ) ;
2 、将毕业设计 ( 论文 ) 交至学生所在校外助学中心,校外助学中心负责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 ( 论文 ) 进行审阅;
3 、参加答辩的学生答辩前应准备 20~30 分钟的自述内容,参加答辩时汇报给答辩小组。
(二) 校外助学中心与各相关学院的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取得联系,确定答辩时间及答辩小组名单;
(三)毕业答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