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部主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2.4 工艺手册的编制与选用
工艺手册中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属成熟的工艺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供工程中选用。选用者应对所选用的工艺手册进行确认签字,并报批准,确保其选用的符合性。
5.3 出版、颁发及使用
5.3.1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文件的出版、颁发和使用管理,并对出版文件备份及归挡。
5.3.2 各施工单位批准的技术文件,由批准单位负责出版及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5.3.3 项目工程技术文件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4.验证
5.4.1 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充分吸取有关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召集有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5.4.2 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始使用时,应进行可行性验证,确认可行后正式使用。
5.5 修改
施工技术文件一经批准出版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报告,由原编审批人员修改文件。
5.6 保管
5.6.1 施工作业指导书/工艺手册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领用单位和个人应在控制范围内登记、领用并负责保管。
5.6.2 领用人责任
A) 遵守公司有关技术保密规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业出版的施工技术资料。
B) 工艺手册是典型施工技术标准,可以长期和反复使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制或再版发行时,应按重新领用手续登记。
6 标识
6.1 文件编号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号由项目部资料员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档案管理的规定确认。
6.1 责任署名
施工技术文件应有审批页,由批准、审核、编写者签名以示责任标识。
6.2 单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统一规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标识。
7 记录及其管理
《技术文件审批表》由编制单位(部门)负责保管,保存期与技术文件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