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施行新考试体系前,已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或已取得准精算师资格的,可按以下规则进行转换。
新体系
科目
科目(可转换科目)
代码A1A2A3A4A5A5A6A6A6A7A8F1F1F2F3F4F4F5F6F7F8F9F10
数学金融数学精算模型经济学寿险精算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会计与财务精算管理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员工福利计划员工福利计划非寿险实务非寿险定价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投资学资产负债管理健康保险
旧体系
科目
科目(已通过科目)
代码010203050609040705G0807G08G
数学基础I数学基础II复利数学风险理论生命表基础综合经济基础寿险精算数学寿险精算实务非寿险精算数学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非寿险定价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无转换科目012012G01101301702006G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团体保险
养老金计划精算实务非寿险原理与实务
无转换科目
资产负债管理015
无转换科目
(二)新旧考试体系资格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