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厘社区江洲屯公共场所轮流保洁实施办法(4) 2021-04-06 00:50 那厘社区江洲屯公共场所轮流保洁实施办法第七条:屯卫生监督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卫生保洁小组和各农户落实卫生保洁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卫生保洁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施。第八条:本实施办法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 共5页: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那厘社区江洲屯公共场所轮流保洁实施办法(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