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管理系列谈四--合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合规管理系列谈之四
合规部门的职能与任务
在确立内部的合规职责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首先给出的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合规方面的职责,之后才陈述了合规部门的职责应该是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金融机构面临的合规风险。因此,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需要对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金融机构的各业务部门需要对合规风险的生成和管理负直接责任,并且有义务向合规部门及时报告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每一位员工都必须对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而合规部门则承担对合规风险管理的尽职责任,其能否发挥好作用,取决于其他部门与合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协作,更取决于高级管理层的态度以及对合规部门工作的重视和信赖。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3年10月公布的《The compliance function in banks》,对于合规部门有如下定义:“银行合规部门是识别、评估、通报、监控并报告银行合规风险的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在《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对合规部门的功能和定位进行了明确,界定了合规部门与内审部门、法律部门、其他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并建立起合规部门与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