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②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③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④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师生乘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②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③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三)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进校。
2、用过的废纸,旧书本等,不要随便乱烧。如非烧不可时,要有人专门负责看守,等余火完全熄来后再离开现场。
3、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要在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现场存放,更不能允许学生私自存放
4、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5、锅炉房、库房、实验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
6、外出或劳动中,坚决禁止学生在山林玩火。
7、学生不得吸烟。
8、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警。
(四)劳动和集体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
1、劳动卫生保护工作。①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参观学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