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参考其他文献。
大通曼哈顿兼并JP摩根并购案例
2000年12月31日,美国第三大银行大通曼哈顿公司兼并第五大银行摩根公司一案终于尘埃落定。由于两家金融机构的显赫地位和交易金额的巨大,使得它被视做银行业并购的又一典范案例,并使得诸如银行“大就是美”、“强强合并”以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业务互补等命题似乎更无懈可击。然而,本文对这一案例的细节研究表明,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一、举世瞩目的银行兼并
2000年9月13日,大通曼哈顿公司正式宣布与摩根公司达成了兼并协议。双方交易的条件是,大通将按照9月12日的收盘价,以
3.7股去交换摩根的1股,交易价值高达360亿美元。12月11日,美联储理事会以全票通过批准了这项兼并计划,并发表声明:“美联储认为,在竞争及资源集中方面,该项兼并对大通和J.P.摩根直接竞争的银行业市场或其他相关的银行业市场而言,都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2月22日,双方股东大会顺利通过了兼并计划。12月31日,兼并正式完成。新组成的公司取名为J.P.摩根大通公司,新公司的股票已于2001年1月2日在纽约股票交易所开始交易。
二、兼并背后的故事
(一)赢家和输家
从交易结果来看,这项交易导致摩根推动了独立性。在新董事会13个席位中,摩根只占了5席;从交易的过程看,大通的计划是基于战略的考虑,而摩根只是被动地接受并放弃了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