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做好车辆全过程管理工作
(一) 湖北、 温州等重点疫区牌照的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 不得入城。
(二) 车辆入城
1. 遵循车辆报备制度。 本企业车辆入城时, 提前向所在乡 镇(街道) 、 园区报备相关信息。 车辆到达时, 由高速口 或国道交界处直接进入企业, 中途不停靠。
2. 严格防疫措施。 做好人员防疫, 外来车辆的驾乘人员原则上不离开驾驶室, 因货物装卸、 货品检验、 货款结算等工作需要必须下车的人员, 下车时, 必须佩戴口 罩, 并做好相关的防疫消毒。 做好车辆消杀, 外来车辆在装卸点装卸前, 必须进行全车消杀。
(三) 车辆离城
1. 装卸货后立即离城的车辆、 人员(不住宿) 。 车辆直接至入城时的高速口 或国道交界处离开, 车辆驾乘人员中途不停靠。
2. 装卸货后未立即离城的车辆、 人员(住宿) 。 原则上货车当天离城, 在报备计划时间内, 若确有需要在城住宿的, 由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货车及驾乘人员隔离工作, 确保驾乘人员与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 不发生密切接触, 落实驾乘人员一旦身体出现异常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承诺单位(责任人) : XXXX 公司(公章)
董事长(或总经理) : (签字)
2020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