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具有传播速度快,人传人等特点。主要传播途径是飞沫传播,亦可通过接触传播。原则上,所有人都是易感人群,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戴口罩、勤洗手对个人防疫极其重要。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防疫的有效手段。
本指导手册共分七个部分,分别为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防控措施、对外及公共服务机构防控措施、施工现场防控措施、分包商防控措施、海外人员防控措施、个人及居家生活防控措施以及个人防疫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指导手册还专门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及个人生活基本常识,便于大家理解落实防控相关要求。
2020年2月2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据此结合管道局实际情况,对《管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进行修订。
一、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防控措施
(一)人员管理
1. 员工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工作场所,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 外地返回员工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防疫要求,必要时可采取隔离措施。湖北返回人员,须自行居家隔离14日,无症状后方可正常上班。
3. 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
4. 减少员工公务出差的频次、人数,特别是严格控制赴疫情严重地区人员。
(二)会议管理
5. 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提倡召开电话、视频会议。确需召开的现场会议,要减少人数、压缩时间,参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
6. 会议时间每超过1小时,要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对场地、设施等实施消毒,茶具用品等要用开水浸泡消毒。
(三)访客管理
7.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公务访客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在37.2℃以下并无湖北接触史,方可进入。严格控制会客时间。
8. 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可设定相对独立的会客区。会客期间,双方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会客结束后,对会客区的场地、设施等实施消毒。
9. 安保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访客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餐饮管理
10. 加强食材管理,规范采购渠道,杜绝“三无”产品。
11. 食堂采购及供货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食材。摘掉手套后,应及时洗手消毒。
12. 避免食堂集中就餐,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13. 每日定时对就餐区域实施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五)活动管理
14. 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减少一般性活动。
15. 确需举办的外事来访等活动,应严格控制人数、压减活动时间。活动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场所实施消毒。
(六)环境管理
16. 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应注意保暖。公共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消毒。
17. 每日定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车库等公共部位实施消毒,且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18. 多人同室办公的,办公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
19. 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2次。使用频繁的,擦拭可增加至4次。
20. 公务用车内部及门把手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使用时,实行“一客一消毒”。消毒宜用75%酒精擦拭。
21. 保洁用具按区域分开使用,避免混用。
22. 保洁人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23. 餐厅及卫生间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24. 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应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二、对外及公共服务机构防控措施
1. 加强服务人员健康观察与跟踪,杜绝带病上岗。有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按驻地防疫部门要求实施必要的隔离观察。
2. 加强员工自我防护,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按规范要求及时更换。特殊岗位,应佩戴手套(普通户外手套即可)等必要防护用具,手套应每日更换。手套清洗前,先用含氯消毒剂浸泡。不戴潮湿的手套。
3. 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示服务对象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注意个人卫生。
4. 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交流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并减少或避免与未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人员近距离接触。
5. 保持服务场所环境清洁和通风。狭小、密闭空间应增加消毒频次,确保消毒效果。
6. 对进入室内服务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和/或伴有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应劝导其及时到驻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并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
7. 减少服务区域特别是密闭场所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
三、施工现场防控措施
(一)制定现场疫情防控方案
1. 各工程项目应按照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科学编制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现场管理。方案要明确施工现场防控责任,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工程项目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细化防控分工和要求,把防控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各部门和个人;明确防疫物资准备和防疫措施;明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及病例处置流程;明确距离现场最近的专门医疗机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等。
2. 开工/复工前,应严格落实个人防疫情况报告,应统计所有人员的具体到场时间、路线、方式和身体状况,并按施工现场驻地所在政府要求配合进行健康监测和管理登记。
3. 所有施工现场开工/复工必须按照施工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和业主、监理对工程防疫的要求开工/复工,不得早于要求时间开工/复工。开工/复工前必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对专项作业方案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自检合格后,报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工/复工。
(二)现场防疫物资管理
4. 施工前必须备齐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所需的防护、消杀用品(包括不仅限于口罩、消毒剂、额温枪等),满足施工需要方可开工/复工。
5. 按照机组/营地为单位指定专人管理防疫物资的管理和发放,做到所有员工在施工中得到有效防护,环境消毒有效落实。
(三)现场人员管理
6. 提前通知并要求员工在出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必须乘坐公共交通的,避免途径疫情严重地区。
7.对返回/到达施工现场的人员要建立清单台帐,切实掌握员工行动轨迹,摸清疫情期间所有人员的出行史、亲密接触史,同时所有到达施工现场人员要登记出行的时间、路线、出行方式和身体状况。要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实施隔离措施;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隔离期结束无症状方可正常上班,隔离期间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或办公室等集体场所。隔离要求按照当地地方政府要求执行。
8. 控制施工现场人员调配,最大限度减少机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随意增减。
9. 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帐,对施工现场全体人员每日不少于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施工现场要设置专职健康检查员,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督促现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启动项目现场应急响应。
10. 每日工作期间,所有员工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
11. 施工人员从营地到工地的交通出行,必须统一组织出行,不得私自搭乘当地公共交通或其他方式,同时施工人员不得到施工现场、营地以外的地区活动。
12. 应尽量避免集中就餐,可采取单独打包分发、送餐到作业点等方式,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13. 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员工在开展班前喊话等活动时,要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期间空气流通。
14. 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15. 针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员工四类重点人群,落实“一人一策”防控原则,加强排查、有效隔离,并设置专人关心患病员工,帮助患病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四)现场设备、车辆管理
16.车辆、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杀工作,并建立设备台帐,做好定期的消杀工作。载人车辆应指定专人每日消毒,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消毒标准应统一,并建立台账、挂牌公示。
17 车辆、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随意出入,车辆行驶路线和地区需提前报批并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改变,同时不得拉乘本机组施工人员以外人员。
(五)现场出入及环境管理
18.开工/复工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卫生整理和消杀工作方可进场施工。
19.对于有固定场所且可以封闭的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设立门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20.对于有固定场所但开放式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围挡或警示带,并由专人巡检,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21.对于流动作业的施工现场(线路安装等),根据施工进度在现场建立临时围挡或警示,现场设置专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