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五)
2015年,我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礼貌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齐部署,一齐落实,一齐检查,一齐考核,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5年,我们对照《绿春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对我社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的状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职责主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状况
(一)党政领导班子群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状况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政治、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全党的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党委主体职责,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按照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清政廉洁意识,提升自我防控潜力,严格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2月17日、3月13日,我社分别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县纪委十一届五次精神和《绿春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涵。3月20日召开职能股室负责人、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狠抓督促落实。下半年每个月都安排了相关学习宣传教育,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平时有督促、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有分析。
3.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4.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机构和长效机制,分工职责明确,明确党总支书记直管此项工作,指定办公室主任兼职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机构履行好职责,平时加强督促检查。
5.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资料,并与所属党支部、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并切实抓好落实。
6.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单位,具体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7.2015年,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对重点任务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检查、督促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工作自查报告制度,按照职责制要求,严格对照检查,并构成书面自查报告。
9.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经过广泛征询群众意见、群众讨论决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事调动、工资福利等问题,实行公示、公开、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理解群众监督。
10.建立健全以作风状况为重点资料的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资料,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资料,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材料。
11.成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有计划、有落实,并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努力建立学习型干部,用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坚持做到每季度安排组织1次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2015年,组织学习了3次,参学人员12人,参学率100%。
12.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3.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类基金、资金的监管。
14.常向联系供销社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汇报工作、反映困难和问题;主动邀请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到我社指导工作,自觉理解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状况
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做到年初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主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批办的各种事项。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组织调查并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按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和谈话。
4.党总支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总支委员会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听取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状况汇报。
5.党政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正确引导他们不要借亲属和领导之名做违法违纪的事。上半年,没有发生党政班子成员及其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问题。
6.坚持做到每年上一到两次廉政党课。为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4月3日和8月3日,总支主要领导以“领导干部应廉洁从政”为题,组织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
(三)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状况
1.用心协助班子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召集分管股室研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2.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状况。
3.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状况的监督,按规定与分管股室的主要负责人谈话。
4.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潜力。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6.用心支持配合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纪委监督职责工作状况
(一)履行纪委监督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
2.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用心开展“制度科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二)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
1.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2.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
(三)党风廉政教育状况
1.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部门党委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干部培训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2.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1次。
3.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4.在县级以上媒体有宣传文章1篇以上;每月向县纪委信息室报送1条信息;年内向县纪委信息室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文章1篇。
(四)监督制度
1.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报告,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廉政档案、廉洁自律公示制,对新任用的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制度。
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5.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6.加强审计监督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审计、离任审计等有关规定。
7.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
8.以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带动和统筹推进政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等各类公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9.严格执行乡科级(不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县预防腐败局。
10.认真贯彻落实《绿春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绿办发〔2015〕16号)。
(五)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为民、便民,做好服务工作。
(六)群众满意程度
年终检查考核时发放民主测评表,对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状况进行无记名测评。
(七)案件查处
1.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信访件、信访案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2.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线索及时研究初核,不压案、不瞒案。
3.用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三、作风建设履职状况
(一)严明党的纪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等制度。
3.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用心主动查处和纠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