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B 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投标单位培训项目申报表;
以上各款请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编制。
(5)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条款8及第六部分附件五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
材料(含业绩证明);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
(6)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及第五部分“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
求”,提供详细的投标响应的文件(含承办方案、承办方案在中标后兑现的承诺);
6. 投标报价
投标人须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的“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格式和内容完整填写投标服务内容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报价应该是唯一的。投标人若有投标声明,应载明在“投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必须在***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内,否则予以废标。
开标后以及在评标中或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投标价格。若投标人在中标以后做出任何改变投标价格的决定,将被视作撤标而失去中标资格。
7. 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编写
投标文件须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提供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不符合的有可能被废标。
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时,应对招标文件的各章节做出明确而完整的响应性叙述:
投标文件应该打印,字迹清楚、印章明晰,无涂改和增删。在投标之前如发现有错漏必需修改,在涂改或增删之处必须旁注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
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应盖有公章并标有“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提交复印件。 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为无
4
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效投标。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
C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和递送
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招标代理公司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四份(也可以分装几个密封袋),电子文本一份。投标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必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密封袋上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磁盘,需单独装纸袋,袋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放入投标文件密封袋内。
通过邮寄递送投标文件时,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可靠密封。招标代理公司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0.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载明在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寄达和送达的投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的要求。
D 开标
12. 开标
在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开标地点和时间,招标代理公司主持公开开标。
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开标时先由投标人代表及监标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标程序。
5
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 评标和定标
13. 评标委员会
受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国家财政部第18号令的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教育、经济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管理部门的评标专家库(或经管理部门同意,在本招标代理公司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表示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修正小写金额。
(2) 投标函总价大写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大写金额不符的以分项报价表报价为准进行核对并修正;若无分项报价表,则按有两个报价的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
按上述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报价,则视其作撤标决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评标标准”和“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在评审中若发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若发现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不一致,则以书面文本为准。 14. 投标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投标人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应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须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书面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若仅有个别地方存在明显文字错误或笔误、计算错误等细微偏差,在补正不会造成对其它投标人不公平结果的原则下,允许投标人在询标时做出澄清和补正。
若投标人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15. 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 (详见第四部分“评分标准”) 16. 推荐中标人
6
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每个培训项目的具体情况,推荐综合评标结果排序前若干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被推荐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确定评标结果排名相对靠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17.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发中标通知书之前,凡是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各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F 授予合同
18. 中标通知
在发布评标结果公告的同时,本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中标人按下述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9.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本招标代理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
除中标通知书外,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也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0.方案的实施:
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方案实施培训计划。若在实际招生中,招生人数超过计划数的20%以内的,中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招生人数,并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若招生人数超过计划数的20%以上时,必须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后,才能增加相应招生人数,否则,超计划部分不能享受财政补贴。
7
政府采购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资料表
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本部份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相关条款的具体表述或补充、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此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 2 3 4 采购人名称:***教育局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电话、传真:***教育局 0574-87186388 招标机构地址、电话、传真:***雅戈尔大道1号 电话:87425377,传真:87425386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5 *6 投标报价:培训经费概算报价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7 投标语言:中文 资格标准:1、与当地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职工培训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 2、具有满足常年培训所需要的教学场地,教学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3、配备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校企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有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实验室、图书室,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50万元以上; 4、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5、培训项目收费经物价局核准,公正合理; 6、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 7、拥有独立产权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在20人以上,与培训项目对口的教学设施*8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