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审批,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执行。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要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作业前施工员、技术员做好交底和记录,使操作人员在明确工艺标准、质量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作业。为保证指令控制点的目标实现,应严格按照三级检察制度进行检察控制。在施工中发现质量控制点有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召开分析会查找原因采取对策,予以解决。
5、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根据现场工程监理机构的要求,对施工作业质量控制点,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细分为“见证点”和“待检点”进行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察。凡属“见证点”的施工作业,如重要部位、特种作业、专门工艺等,施工方必须在该项作业开始前24小时,书面通知现场监理结构到位旁站,见证施工作业过程;凡属”待检点”施工作业,如隐蔽工程等,施工方必须在完成施工质量自检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验收,然后才能进行工程隐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为经过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工程隐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特殊过程控制 3.1特殊过程识别
本工程的特殊过程为:原建筑物基础拆除施工;脚手架搭设施工;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外墙砖施工。 3.2特殊过程控制措施
(1)拆除过程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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