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家峡水库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 图文

2019-07-30 13: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金昌市韩家峡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金昌市水务局

编制日期:2016年1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工程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金昌市韩家峡水库工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总投资(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41786 / 18993519189 传 真 金昌市韩家峡水库工程 金昌市水务局 / 联系人 金昌市水务局 09358222853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绿化面积 370.6 邮政编码 737100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河东堡村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建▉改扩□建技改□ 362亩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金发改[2015]36号 水利管理业 N76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0.89% 王加万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金昌市位于石羊河流域,境内主要河流为东大河、西大河,另有部分小沟小河。《石羊河规划》对石羊河流域水资源进行了统一分配,东大河水量3.2亿m3,预留水量2532万m3,张掖分水1223万m3,民勤分水3841万m3,剩余24481万m3水量全部分配给金昌市;西大河水量1.56亿m3,张掖分水1033万m3,剩余14535万m3水量全部分配给金昌市;另外小沟小河水量1986万m3全部分配给金昌市。在2011年完成的《石羊河调整实施方案》中,将东大河分配给民勤的3841万m3调整为金昌市工业用水,金昌市合计分水量4.48亿m3。西大河尾闾有部分潜流汇入金川峡水库,可供金昌市利用,金昌市地表可供水总量为4.6亿m3,金昌市地下水资源量3.29亿m3,且均为与地表重复资源量,地下水可开采量2.0亿m3;而金昌市现状需水9.35亿m3,水资源总量及可利用量均远不足以承载金昌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金昌市现状水平年缺水量达2.75亿m3。 《石羊河规划》实施完成后,金昌市灌溉配水面积大幅减少,农业灌溉水量也大幅减少,但金昌市作为甘肃省乃至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重化工、新材料工业基地,工业地位尤为突出,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工业需水量逐渐增加,预测至2020年,金川区需 - 3 - 金昌市韩家峡水库工程

水量达4.36亿m3,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控制在1.0亿m3以内,经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需给金川峡水库调解水量为3.36亿m3,金川峡水库调解水量难度加大,与上游东大河皇城水库、西大河水库联合调度运行后仍不能保障金昌市供给工农业、市政生活和生态用水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不能承载金昌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无法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经对金昌市水利工程建设现状进行调查和金昌市现状用水水平进行调查,发现金昌市总用水量远远超过《石羊河规划》中金昌配水指标,主要原因是农业灌溉用水量过大。并且发现金昌市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诸如水资源总量不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丰枯不能相济、金川峡水库调蓄能力不足、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无法合理配置和优化配置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金昌市水务局决定在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河东堡村十社韩家峡新建水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的规定,本工程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金昌市水务局委托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们接到委托后,经过详细的现场勘察,收集整理了相关的环境资料,研究了相关工程资料,并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甘肃省金昌市韩家峡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本项目环保工程设计、管理与监督的依据。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6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 4 - 金昌市韩家峡水库工程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国家发改委[2013]第9号令; 2、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3、其他资料 (1)《甘肃省金昌市韩家峡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甘肃省张掖市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2015.11; (2)《甘肃省金昌市韩家峡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委托书》,甘肃省金昌市水务局,2015.12.10; (3)《石羊河规划》及《石羊河调整实施方案》; (4)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 项目水库位于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河东堡村十社,地处东经102°2′13.08″、北纬38°20′17.68″。 2. 建设规模 韩家峡水库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初选死水位为1810.67m,相应死库容为140万m3,正常蓄水位为1825.70m,兴利库容为710万m3,设计洪水位1825.70m,相应库容850万m3,校核洪水位为1827.63m,调洪库容为140万m3,水库总库容为990万m3。 韩家峡水库枢纽工程由拦河坝、泄洪洞及导流输水洞组成,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韩家峡水库属于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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