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工作计划,加快编制进程。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围绕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快推进规划编制进程。各乡镇要按照任务要求,在2011年7月底前,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细化到居委会、行政村和自然村,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明确村庄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编制内容,确保编制质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建村?2010?702号)的要求,严格规范编制内容,实事求是、扎实有效地做好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工作,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其中,行政村总体规划,必须要有“二图一书”,即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自然村建设规划,必须要有“三图一书”,即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
在规划编制中,一定要把握好规划技术要点。行政村总体规划要求对村域范围内居民点规划布局及相应的各项设施的整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对行政村远景发展和布局提出设想;自然村建设规划要求对住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作出具体安排和布局,综合统筹考虑住宅用地布局、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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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布局。在规划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删繁就简、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便于操作,能够有效指导农民建房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对已编制的村庄规划及在新农村建设中已编制规划方案的村庄,要按?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对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进一步做好优化完善。
(四)改进编制方式,提高编制效率。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要按照“三结合一体化”的工作要求,成立由乡(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村民代表三方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组,专门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既确保规划编制民主、公开和科学,又有效解决由于专业规划机构、人员不足,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以及成本过高等问题。同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地形图和地籍图等相关资料,打破部门界限,统筹调配使用。若没有地形图资料的村庄,可以充分利用GPS测绘、卫星影像图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编制效率,降低编制成本。
(五)突出民族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结合各地人口分布、区位条件、文化特色、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实际,采取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多种形式,统筹近期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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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发展,妥善处理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关系,合理规划布局。做到既相对统一,又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满足群众多样性的实际需要。通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既有效解决好村庄布局过于分散和盲目撤并等问题,又有效提高资源使用综合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在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村庄实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近年来,为加快楚雄州特色民居建设步伐,我州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完成了?楚雄州特色民居建筑设计图集?,提供了29种户型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册。在这次村庄规划编制中,我县要充分运用好特色民居设计成果,将民族特色特别是彝族特色与现代建筑形式有机结合,也可围绕各乡镇的总体规划定位,或是根据地形及农民意愿,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建设,最大限度节约规划设计经费和时间,达到彰显民族建筑特色,提升农村民居建设档次,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民居文化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按照县政府抓指导、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抓落实,乡(镇)长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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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规划编制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乡(镇)长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由乡(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站所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服从大局,相互协调,主动服务,及时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资料、人员、设备,要结合部门实际,积极主动支持、参与村庄建设规划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强宣传和技术培训。宣传新闻单位要围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切实加强宣传,使村庄规划工作家喻户晓,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让每户农民都明白,村庄规划的内容让每户农民都清楚,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负责对乡镇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乡镇负责对村干部、村委会相关人员、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和乡土技术人才进行培训,要培训到乡镇所有承担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技术人员。
(三)整合技术力量。要整合建设、国土、扶贫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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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农业、交通、水利、林业等相关业务部门的技术力量,包点到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的骨干作用,建立村庄规划编制队伍,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对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各挂钩帮扶部门(单位)要深入到挂钩帮扶村积极支持村庄规划。
(四)落实规划经费。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从2010至2012年,省政府按照每个村补助1000元的标准,共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76.4万元。州政府按照每个村补助1000元的标准,共安排我县补助资金176.4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每个村1000元的标准安排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配套176.4万元,共计529.2万元。该经费专项用于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补助,为确保配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要做好协调、统筹,为各乡(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抓好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自筹。各乡(镇)筹集规划编制资金不得向村委会或农民个人摊派,合理使用财政资金。
(五)严格审批程序,强化成果使用。要坚持编制与使用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强化规划成果使用。行政村总体规划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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