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送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2)申请资料不讨债或不符合JJF1033-2008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经补正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受理;
(3)申请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发送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申请考核单位。
3、 计量标准的考评内容有哪些?
答:计量标准的考评内容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及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确认等六个方面的要求。
4、 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1)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保证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的连续、有效溯源。
(2)计量估运行中应当定期进行重复性试验并保存相关数据。重复性试验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3计量标准在运行中应当定期进行稳定性考核并保存相关数据。稳定性考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4)及时更新计量标准文件集中的有关文件。
5、 计量标准的考评原则和要求? 答:原则是:(1)执行考评的原则 (2)逐项考评的原则 (3)考评员考评的原则
要求是:判断计量标准合格与否的准则。
六.情景分析
1、考评员在考评时发现电磁计量室墙上挂着一个干湿温度计,水舱中无水,检定员在检定原始记录环境参数栏目中填着温度18℃,湿度18﹪。当问及记录人员:你是怎样算出湿度的?答:“我看干湿温度计指示值是18,就顺手填上了。”
答:依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第4.3.2条的规定,应当配置必要的设施和监控设备,并对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题中干湿温度计的水舱中无水,显然监控设备不符合要求,另外,检定员没有掌握温度湿度计的使用方法,不会温度、湿度的换算,因此对环境参数不能进行正确监测和记录,应当加强对检定员的相关知识培训。
2、老李在化学计量室进行计量标准复查时,调查阅了检定和校准的原始记录,经察看格式比较规范,数据更改执行了划改的规定要求。但发现签字人中不少只签姓却不签名;数据有效位数取舍也不一致。
答:老李指出的问题是值得实验室全体人员重视的。依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第4.5.4条“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的规定,检定和校准的原始记录签字人应该全名,只签姓而不签名是不对的;检定和校准的原始记录数据的有效位数应该执行数据处理有关规定,不能随意乱取有效位数。
3、某企业计量实验室里有一台新进口的高精度电子分析天平,准备作为企业计量标准使用。这台天平已经使用了二个月,其使用说明书未翻译出中文,并贴着合格标志。考评员问:这台天平是否进行过检定?室主任回答说:“国外这个厂家的产品质量很好,我们事先做过调查,买的时候附有厂家产品合格证,质量上应该能够放心,我们准备使用一段时间后再请计量部门检定。” 答:依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第4.1.2条规定:计量标准器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主要配套设备应当经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厂家的合格证不能代替有效的溯源证明,经调查其质量好也不能代替溯源。所以室主任的观点是错误的。
4、某企业所建的一项最高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检定证书的有效其为一年,而实际上已超过半年还在使用。该项标准的负责人说,由于日常检定的工作量不大,该项标准使用并不频繁,所以厂里公布的调整确认间隔的文件已将其确认间隔定为二年。依据这个文件,我们将其确认间隔标明为二年,所以我们是隔一年送一次,出现主标准器检定证书超期是自然的了。 答: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第4.1.2条规定: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应当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检定。该企业所建的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属于强制管理的范畴,经检定合格的最高计量标准的标准器,企业不应当自行调整检定周期。上级计量机构根据检定规程的要求,出具的检定证书标明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半年还在使用是不对的。
5、某企业建立了0.3级、(1~60)kN测力仪标准装置,后来,由于工作的需要,增加了一台0.3级、(10~100)kN测力仪和一台0.1级、(3~30)kN测力仪,该测力仪标准装置到期复查时,该企业拟利用新购仪器扩展标准装置的测量范围,但未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把开始建标时撰写的《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作为申请复查的资料上报。
答:依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第4.5.3条对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要求,已建计量标准,如果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环境条件及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计量标准主要计量特性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本题中,测力仪标准装置的计量标准器---测力仪发生了变化,使测力仪标准装置的测量范围扩展宽了,准确度提高了,这时企业应当重新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而本案例中未进行修订,申请复查时,还把开始建标时撰写的《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作为资料上报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