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村、章家园、岭脚下,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5.3-1、1.5.3-2,分布位置见图1.5.3。
表1.5.3-1 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
序号 1 2 序号 1 2 3 4 5 编号 A1 A2 编号 N1 N2 N3 N4 N5 名称 岭脚下 预测距离 350 户数 136 12 执行标准 一级 一级 执行标准 1类 1类 1类 1类 1类 280 章家园 表 1.5.3-2 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名称 岭脚下 章家园 八节坦 板桥头乡 冷村 预测距离(m) 户数 350(距施工工地); 136 50(距施工进场道路) 280 12 300 330 250 2263 315 140
图1.5.3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位置图
1.5.4 社会环境
保护目标:移民和安置区原有居民,涉及成功行政村上岭前和下岭前2个自然村,至规划水平年共搬迁人口499人,采取在本村村内就近集中安置。绩溪县的基本农田,涉及基本农田调整面积30.31hm2。
保护要求:保证移民及安置区原有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原有标准,并尽可能提高其生活质量。配套安置区环境保护设施,如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保护天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等,保护和改善安置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对于工程涉及的基本保护农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的占补平衡调整工。
1.6 评价等级 1.6.1地表水环境
工程上占地总面积约1.86km2,有效库容合计为1070.97万m3。本工程为中型水库,工程建成运行后污废水量不大,主要为水库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机组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油污水和厂房地面冲洗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总排放量小于15m3/d,污染物性质较简单,主要为SS、COD和石油类等;由于污水量和污水浓度都不大,生活污水作简单处理后可排入河道;扬溪源多年平均流量7.98m3/s,地面水水域规模为小河。扬溪源水质保护要求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确定工程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6.2地下水环境
建设项目属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工程生产运行后,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水位的变化,因此,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建设项目属于Ⅱ类项目。拟建水库周围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经野外实地调查,区域内未发现水库建设造成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土地沙漠化、盐渍化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级别为弱。根据Ⅱ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三级。 1.6.3声环境
本工程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由于本项目建设区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1类区,工程建设产生的噪声集中在施工期,项目建成前后噪声级基本无显著变化,工程施工前扬溪源水库淹没区域村庄经搬迁后,施工工程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因此,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第5条的规定,本工程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6.4环境空气
根据水库项目特点,本工程建成后正常情况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各污染物占标率Pi均为0;工程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TSP,但其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均具有不稳定性,且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场界内,且工程施工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1.6.5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占地包括主体工程厂坝区、水库库区、永久道路、移民安置区、工临时设施占地区等,工程建设区占地面积合计为186.05hm2,占地类型:耕园地、滩地、林地、村庄、道路等。合计永久征地174.64hm2,临时征地为11.41hm2。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小于2km2。影响范围内以林地为主,涉及主要植被类型为人工马尾松林以及山核桃,工程影响范围内均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水库上、下淹没区涉及的河流水体为扬溪源,属于山溪性河流,水体规模小,无洄游性鱼类分布,工程所在区间的水域面积小,溪流水生生物种类简单,也无珍稀保护鱼类和特有鱼类分布。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T19-2011)评价等级分级原则,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重点是对陆生生态(珍稀动植物)的环境影响。
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及依据见表1.5-1。
表1.5-1 评价等级及依据
环境要素 水环境 依 据 施工期污水总排放量<15m3/d,污水水质简单,排放水域规模小,地表水水质要求为I~II类。运行期污水排放量<5m3/d,污水水质简单,排放水域规模小河,地表水水质要求为I~II类。 工程建设产生的噪声集中在施工期,项目建成前后噪声级基本无显著变化,施工前经移民搬迁后,工程区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运行期噪声级增加很小。 本工程建成后正常情况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各污染物占标率Pi均为0,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TSP,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均具有不稳定性,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场界内。 影响范围<2km2,工程占地区内以林地为主,涉及主要植被类型为人工种植马尾松林和山核桃,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工程所在流域河流规模较小,水生生物种类简单,区域无洄游性鱼类,无珍稀保护鱼类和特有鱼类分布。 评价等级 三级 声环境 三级 环境空气 三级 生态环境 三级 1.7 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1.7.1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为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5.52km2,主要包括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施工区、河道下游受影响区等。
(2)地表水环境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大部分废水处理后可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达标后排放,污废水排放总量小于36m3/d,坝区施工区污废水排入扬溪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