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结构
5.3.1 设计主要技术依据
(1)相应的岩土工程初勘报告、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及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站址地震影响主要动参数、建筑场地类别、地基土液化的评价等;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着重对场地的特殊地质条件分别予以说明。
(2)采用的设计荷载,包括工程所在地的50年、10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50年一遇基本雪压值,楼(屋)面使用荷载,其他特殊的荷载等。
5.3.2 生产建筑物结构(包括主控通信楼、继电器小室、屋内配电装置建筑等)
(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环境类别和耐久性要求,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措施设防烈度。
(2)生产建筑上部结构体系选型。 (3)房屋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设置。 (4)地下室的结构选型、防水措施和防水等级。 (5)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所做的结构处理。 (6)施工特殊要求。
(7)说明工程中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与常规做法对比分析,必要时专题论证。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5.3.3 辅助及附属建筑物
(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环境类别和耐久性要求、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措施设防烈度。
(2)辅助建筑上部结构型式。 5.3.4 屋外配电装置构(支)架
(1)构(支)架的结构设计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措施设防烈度。
(2)构架结构选型及布置方案。 (3)构架梁、柱断面的确定及节点型式。 (4)设备支架结构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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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钢结构构(支)架的防腐处理措施。 5.3.5 全站建、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
说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地基处理方案选型及基础结构型式、基础埋深、地基持力层名称;如遇软弱地基和特殊地基时,宜进行地基处理方案的经济技术比较,必要时应进行专题论证。当采用桩基或其他复合地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名称及其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下卧层条件。可按站区的主要建构筑物地基处理和其他(一般、次要)建构筑物地基处理分类进行论述。根据地下水或地下土质的腐蚀等级,说明基础相应采用的防腐措施。 5.4 给排水
5.4.1 站区供、排水条件 5.4.1.1 水源
由自来水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径、能提供的水量与水压。当建自备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水文及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净化处理工艺和设备选型等。
5.4.1.2 现有排水条件
当排入城市管道或其他外部明沟时应说明管道、明沟的大小、坡向,排入点的标高、位置或检查井编号。当排入水体(江、河、湖、海等)时,还应说明对排放的要求。并应取得排放地点的排水协议。
5.4.2 给水系统 5.4.2.1 用水量
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生产用水水量,其他项目用水定额及用水量;消防用水标准及用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5.4.2.2 给水系统
说明生活、生产、消防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分区供水的情况。当水量、水压不足时采取的措施,并说明调节设施的容量、材质、位置及加压设备选型。对扩建工程应简述现状。
5.4.2.3 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5.4.3 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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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方式、排水出路及排水口处理方案。如需要提升,则说明提升位置、规模,提升设备选型及设计数据,构筑物形式,占地面积,紧急排放的措施等。
(2)说明生活(生产)排水系统的排水量。当污水需要处理时,应分别说明排放量、水质、处理方式,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构筑物概况以及排放标准等。
(3)说明主变压器事故排油系统。
(4)说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或采用的暴雨强度)、重现期、雨水排水量等。
(5)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5.4.4 防洪排涝
(1)变电站站区山洪设计流量或站址附近水域的洪水位或内涝水位。 (2)站区防洪(或防内涝)措施。 5.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5.1 设计原始资料
(1)采暖、通风、空调设计所采用的气象数据,包括室外干球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主导风向及风速等。
(2)室内设计参数。根据相关工艺专业的要求及相关规程规范中的规定,列出各建筑物(房间)室内设计参数。
5.5.2 采暖方案及设备选型
说明变电站属采暖区、过渡区,是否设置集中采暖系统。 (1)计算采暖热负荷。
(2)说明采暖加热设计及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供暖热媒参数、站区内采暖管道的敷设方式。
(3)说明散热器的设置及布置方式、采暖管道及保温材料的选择。 (4)当采用新型采暖方式时,应论述其必要性,并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必要时专题论述。
5.5.3 通风方案及设备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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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事故排风要求或降温通风要求的电气设备间,应说明其通风方式、通风风量确定原则、设备选型及参数、室内气流组织形式、通风和降温设备的运行方式。
(2)对于容易产生易燃易爆或有害气体的房间(如蓄电池室、采用SF6断路器的GIS室)应说明通风量计算原则、通风方式、设备选型、防腐、防爆措施等。
(3)应说明各通风系统的防火措施。 5.5.4 空调方案及设备选型 (1)计算空调冷、热负荷。
(2)对室内温、湿度有要求的房间,应分别说明空调设备的选型、参数和运行方式。
(3)采用变频多联空调系统的站内建筑,应说明空调系统选型、主要参数、室内机的型式和运行方式。
5.5.5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的控制 说明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的自动控制系统。 5.5.6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的节能措施
说明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的节能方案和节能设备。
第6章 消防部分
6.1 概述
6.1.1 设计中执行的有关消防设计规范。
6.1.2 消防设计范围及界限;与当地消防站的关系。 6.1.3 消防设计主要原则。 6.2 消防措施
6.2.1 站区总平面布置
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布置情况及设计标准。 6.2.2 站区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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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区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分类,主要生产建筑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以及各建(构)筑物灭火器设置情况。
6.2.3 电气设施
说明主变压器及其他油浸设备的消防方式和电缆防火措施等,必要时专题论述。
6.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建(构)筑和电气设施性质确定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
6.3 消防给水系统
6.3.1 当设计需要设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说明设计依据,明确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合并或分开设置。
6.3.2 消防用水量与水压。
6.3.3 消防水源、贮水池及消防水泵的选择。 6.3.4 消防给水管网
消防系统管道的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图中应示出生活消防水泵房、生活消防贮水池及全站生活消防管网平面及高程系统。
第7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
7.1 环境保护
7.1.1 说明站址区域的自然环境概况。
7.1.2 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情况及主要批复意见。 7.1.3 说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和达到排放的标准。 7.1.4 说明噪声源及相关控制措施,必要时应专题论述。 7.1.5 根据电磁环境标准,提出相关控制措施。 7.2 水土保持
7.2.1 说明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及主要批复意见。 7.2.2 概述站址区域的水土流失状况,说明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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