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9月14日全省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永州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QQ县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把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摆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突出位置,紧紧结合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自查自纠情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制定工作措施
1、进行宣传发动。9月14日全省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于10月27日召开由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县纪委、检察院相关领导参加的动员会。在动员会议上,我县以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为重要对象,深入进行思想发动,通过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成立治理机构。为确保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QQ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局长,相关股室队所中心负责人及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治理的日常工作。
3、落实工作举措。及时研究制定了《QQ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局机关大院和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明确了由县纪委信访室和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受理和处置。同时,制定下发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我局股室队所中心、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及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就本岗位的业务流程、管理环节、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潜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深入、准确的查找,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写出了自查自纠报告。 二、围绕重点环节,深入细致排查 (一)土地审批出让方面。 1、土地审批依法依规。近几年,我县每年的用地指标为30公顷左右。为保证经济建设用地,我县把争指标、保用地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具体工作上,我局积极想方设法,通过采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盘活存量土地、以农民入股形式使用集体土地等方法措施,全力保证了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2008年以来,我县共上报审批用地227.23公顷。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坚决遵守全县土地利用总结规划,严格执行用地规划计划,审批始终做到了依法依规依程序。对于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
2、土地出让依法依规。认真执行《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严格遵守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以及土地交易工作流程,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均实行招拍挂出让。首先是公开出让信息。根据出让供地方案,及时将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条件、价款等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永州日报、永州电视台、QQ电视台及公共场合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其次是规范操作过程。公告期内,业务部门热情为有意者提供相关资料、答疑等服务,审查竞买者资格、发送参与竞买通知,并收取竞买保证金。每次土地招拍挂,我局始终做到了让监察、公证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出价高者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以来,我县地产交
易所共出让土地44宗,面积共998.05亩,成交价款共23231.18万元。在出让过程中,基本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3、土地储备及征地拆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加大了土地征收、收购和储备力度,进一步发挥了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针对目前房地产用地需求放缓,市场竞争力不足的情况,我局认真分析研究、审慎选择地块进行储备,目前,共储备土地1308亩,储备土地主要分布在白牙市、芦洪市、石期市等3个工业园区内。近五年以来,我县共征用土地918公顷,其中耕地数413.1公顷,非耕地数504.9公顷;拆迁房屋面积10.1万平方米,涉及住房户504户;安置被拆迁户482户,安置总面积为5.8万平方米,安置人口12.5万人。涉及的主要项目有:县城新城区建设、洛湛铁路QQ段、S217、永东公路、邵永高速QQ段、芦洪市新城区建设、湘桂铁路扩改工程QQ段等。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局以“规范、高效、有序、务实”为宗旨,全面实施“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始终依法征用土地,规范拆迁行为,基本保证了征地、拆迁补偿费按时足额到位,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得到了妥善安置。近年来,虽然有部分群众上访,但总体上我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平稳、健康,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对于中介评估管理,我局坚持按有关法律法规操作,中介评估机构依法依规办事,目前未出现任何问题。 (二)矿业权审批出让方面。
1、关于矿业权的审批出让。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把矿业权审批、出让、转让关。2008年以来,我县共设采矿权51个,其中省级发证8个,县级发证43个,主要开采矿种为锑、铅锌、锰、石灰石等资源。设探矿权5个,分别是:老龙江多金属勘查Ⅰ区、老龙江多金属勘查Ⅱ区、云头山探矿权、牛头寨探矿权、地村级锰矿探矿权。对于省、市级发证矿山,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把资料审查关,首先由县人民政府出具设立采矿权或延续登记及同意转让意见后,再由安监、环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最后再签署县级审查意见上报审批。对于县级发证矿山,我县要求采矿权人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采矿权申请相关资料,全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的采矿权全部实行有偿出让。对县级发证矿山需延续登记的,由矿山企业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采矿权延续登记资料,并由安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按规定足额缴纳采矿权价款等相关费用后,再按规定给予办理采矿延续申请登记。2008年以来,我县在矿业权审批、出让、转让、延续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关于矿业秩序的治理整顿。通过采取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有效结合的形式,由我局牵头开展经常性的治理整顿,近几年来先后对大庙口马头桥锑矿区、紫溪市镇塘复、荷叶塘、杨柳、龙口锰矿区,大江口锰矿区,原湘器院内等重点矿区的非法矿点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打击。同时,将紫溪市荷叶塘、原湘器矿区、大江口荞麦冲矿区和大庙口紫云矿区等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区域,一经发现非法开采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取缔。目前,全县非法采矿点已基本关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另外,我局还加大了矿山尾砂库治理力度。组织专业人员对存在隐患的59座尾砂库进行跟踪监控,并建立了治理档案;对紫溪八都、胡竹无证非法开采矿山企业尾砂库,责令非法矿主进行了有效整改。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上,我局提请县政府先后出台了《QQ县矿业权审批规定》、《QQ县矿山联合执法工作制度》、《QQ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违法案件举报制度》、《QQ县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办法》、《QQ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联络员工作制度》和《QQ县矿山动态巡查工作制度》等制度,有效防范了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国土资源资产处置管理方面。
1、改制企业土地的处置。在我县2008年以来出让的44宗土地中,属改制企业的就有14宗。在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的处置上,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
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全力支持企业改制。在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的处置上,我局严格按许可条件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派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符合许可条件的,我局再联合规划、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企业土地资产以出让方式处置的,我局主动牵头组织,严格按照招拍挂有关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基建管理及物资采购。我局基建主要是一些乡镇国土所建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07]47号)精神,我县于2007年启动了乡镇国土所建设,几年来,我局按照乡镇国土所建设“五个一”标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县16个乡镇国土所已有办公楼的14个所。2007年至今,我局共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争取基层国土所建设资金51.7万元,其中,2007年、2008年用于新建紫溪、石期市两个国土所花费40余万元;维修南桥、大江口、大庙口、横塘镇等国土所花费近10万元。另外,我局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数万元为部分国土所配置了电脑、电话和办公桌椅等必备物品。在物资采购上,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凡空调、办公用品等大额物资的购买,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具体操作上,我依法依规依程序,首先根据本局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再报县财政审核,最后再交县采购中心依法按程序进行采购。2008年以来,我局基建及物资采购全部按规定操作,未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四)重大项目安排与实施的监管规范方面。
1、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08年以来,我县争取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15个(其中市级项目12个,县级项目3个),总建设规模501.28公顷,总新增耕地280.04公顷,总投资2028万元。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领导小组,由主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环境保护局、项目所在乡镇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同时,每个项目相应成立了项目工程指挥部,工程指挥部下设工程技术部、财务计划部和协调综合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各种日常工作。另外,按照有关要求,我县制订并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告制、合同管理制、财务管理及资金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2、地质灾害防治及矿山环境治理。近几年来,我县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为2个(QQ县城苍子岭滑坡治理工程和湘钢QQ石矿老鸦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两个项目共投入资金540万元,治理总面积8.5公顷,共挖运土方8.5万m3,夯填土方9.8万m3。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程序进行招投标,聘请的施工和监理单位都具备相应的资质,整个项目设计科学严谨,治理后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很好凸显。目前,这两个项目均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治理中,我局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存在领导违规干预等问题。
3、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2008年以来,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我县加快了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投入了30多万元用于信息中心机房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局有服务器2台,隔离网闸一台,路由器一台,租用光纤一根,机房及机房防雷、防静电系统、USP不间断电源系统,内、外网布线及交换系统,电脑51台、打印机等办公用设备20余台、杀毒等各类软件十余套,信息中心机房已达到了三级防雷的标准。同时,认真抓好了网络平台建设,建立了QQ县国土资源局网站,现挂靠在电信服务器上运行。目前,县国土资源部门已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网上收文、网上报批、网上办公。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我县不存在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四、把握突出问题,谋划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需求量大,向上级争取指标困难;另外,用地报批周期过长,影响了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我县也存在少量的未批先占等违规行为。二是个别宗地的土地出让金未能得到足额收取。这主要是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和改制企业项目,因种种原因未能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三是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困难较大。虽然我县对矿山整治的力度逐年加大,但是由于利益驱动,非法采矿现象时有反弹。另外,新设的采矿权与矿山企业用地之间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新设采矿权在矿山投入生产阶段建设用地与当地村组难以协调。新设采矿权人与当地村组利益冲突较大,部分村组无视国家法律,擅自将有开采价值的矿山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名义非法转让。四是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部分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大,要价高,水、电、通信管线搬迁成本居高不下,失地无业农民安置难度增大。五是个别人员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了纪检、检察部门的查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把土地审批出让、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土地登记发证、征地拆迁补偿、国土资源执法等环节作为重点进行监督。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力度,配合其拓展国土资源领域案件线索来源,严肃查办国土资源领域发生的案件。二是进一步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市场,逐步建立健全矿业权二级市场,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三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针对国土资源系统现行的管理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排查和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四是探索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领域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土地与矿业权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设。着力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真正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监管上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