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屋面上安装的太阳能集热器宜规则有序,排列整齐。
3、屋面敷设的太阳能集热器倾角应与当地纬度一致,且朝南安装。 8.2.5 户用太阳能热水供应应采用直流式系统。
8.2.6 集热器面积可按每户1.6m2(陕北)~1.8m2(陕南),也可按厂家推荐面积,或略大于厂家推荐面积选用。
8.2.7 太阳能集热器管道配件等主要设备及部件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0年,且应为取得国家验证的合格产品。
8.2.8 太阳能集热器在经济欠发达农村或贫困地区也可采用桶装或箱型结构,但必须保证安装牢固,使用安全。
8.2.9 分散式户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验收、调试应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 19141-2003 [S] 的规定。
8.2.10 四区和无设置集中采暖条件的其它地区的居住建筑,宜充分利用太阳能,设计建造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建筑。
8.2.11 设计被动式太阳房时,应优先考虑采用直接受益和附加日光间式两种集热方式。有条件可采用集热蓄热墙方式。 8.2.12 采用被动式太阳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建筑平面应设计成东西轴长、南北轴短;长轴与短轴之比宜取1:1.5以上。 2、主要房间应布置在南向。
3、房屋南北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当地的理想日照间距。 4、窗户设计应有利于阳光射入室内。
5、窗户内必须配备保温窗扇或保温窗帘,以备晚间保温之用。
8.2.13 采用附加日光间和蓄热墙时,应在室内相邻的墙或窗的上部和下部设供空气对流的风口。
8.3 沼气利用技术
8.3.1 沼气利用工程按发酵单体容积、单体容积之和、日产气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这里仅为农村户用小型沼气利用工程(户用沼气炊灶利用工程)。 8.3.2户用沼气工程建造、分类、工艺内容如下:
1、户用沼气工程包括沼气池建造、管道施工安装、炊灶具安装、调试验收等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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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用沼气池主要池型有曲流布料、砖模、钢模、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园筒形、椭球形、分类贮气浮罩等型式。前三种均属水压式沼气池,选用时应依据当地建筑原材料供应、经济条件、使用习惯等因素确定。
3、户用沼气池宜采用半连续发酵工艺和分层满装料沼气发酵工艺。 4、户用沼气池在原料充足情况下1m3池容可满足1~1.2人生活燃气。 5、户用沼气池建造及验收应按照国家《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和《户用沼气池验收规范》GB/T4751-2002进行。
8.3.3沼气池运行一般应有备料、投料、加水封、放气试火、启动完成五个环节,并应遵照以下原则操作:
1、备料时接种物数量以相当于发酵料液的10%~30%为宜。投料时浓度不宜过高,一般干物质含量占6%(质量分数)左右。
2、水压式沼气池中料液量应占发酵间容积的80%左右。 3、当沼气压力表上的水柱达到40cm以上时应放气试火。
4、户用沼气池一般每隔3个月左右小清一次(不包括三结合池),一年左右大清一次,大换料时要严防中毒及其它事故发生。
8.3.4 为使沼气池正常产气,关中和陕北地区应作好沼气池的保温。
8.3.5 户用沼气池在每次大换料时,要将池壁洗刷干净,进行气密性检查和维修。 8.3.6 户用沼气输配气系统包括输气管、导气短管、开关、管道接头和压力表等,施工及安装应注意以下内容:
1、室外沼气管道一般采用聚乙烯管,寒冷地区采用聚乙烯管,室内管道均可采用聚乙烯管。
2、沼气管道硬、软管管件规格、尺寸等必须符合国标要求且为正规厂家生产。 3、聚氯乙烯管道连接采用承插式专用胶胶粘连接。 4、聚乙烯管道连接采用承插式热熔连接。
5、室外管道应敷设在冰冻线以下且埋深不得小于0.5m(机动车道下不小于0.7m)。
6、室外管道应有1%坡度坡向凝水器方向,凝水器应设在管道的最低点。 7、室内管道应沿墙或沿梁明管敷设,不得悬空敷设。
8、立管距离明火不得小于50cm,连接灶具的水平管段应低于灶面5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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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压式沼气池的管路长度室外管道一般不超过25m,最长不超过45m,引入户内至燃灶具点不超过10m。
10、U型压力计开关距离地面高度宜采用1.25m。
11、沼气管道上的开关阀应选用气密性能可靠、经久耐用,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合格产品且阀孔孔径不小于5mm。
8.3.7 沼气管道施工安装、试压、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6367637-87和GB7637-87的相关要求。
8.3.8 沼气灶具及零部件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8.4 秸秆利用技术
8.4.1 秸秆利用技术主要指秸秆气化及秸秆固化利用。
8.4.2 秸秆气化工程宜以自然村为单位,系统规模为数十户至数百户。
8.4.3 秸秆气化工程包括秸秆气化站,室外、室内燃气管道和用户炊灶具安装。 8.4.4 秸秆气化工艺流程见图8-4-4。
生物质原料(秸秆)→ 气化炉 → 燃气净化器 →
水封器 贮气柜 阻火器 燃气管道 农 户 风 机 集水器
图8-4-4 XFF系列固定床气化集中供气工艺
8.4.5 XFF系列固定床气化集中供气系统技术指标见表8.4.5。
表8.4.5 XFF系列国家床气化集中供气系统技术指标
机组型号 输出功率(MJ/h) 产气量(m3/h) 燃气热值(KJ/ m3) XFF-1000 XFF-2000 1000 200 5000 2000 400 5000 机组型号 气化效率(%) 气体焦油含量 (mg/ m3) 用户数量 XFF-1000 72 20 100~130 XFF-2000 72 20 130~250 8.4.6 小型固定床气化炉一般分下流式、上流式、横流式和开心式固定气化炉。 8.4.7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防止一氧化碳泄漏、中毒及二次污染(焦油尾气)。
8.4.8 兴建秸秆气化工程要依据当地农村村镇规模、经济状况、原料来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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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政策支持等决定。
8.4.9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在原材料供给、正常供气、运行费用、经济性价比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8.4.10 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施工安装、验收必须符合《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443-2001的要求。
8.4.11 户内用气管道、阀门、灶具、燃气表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户内用气系统应每年检修一次。
8.4.12 秸秆成型固化技术可以减少秸秆堆放面积、改善堆放条件,提高秸秆燃烧值。
9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9.1 一般规定
9.1.1 节能改造工程应编制相应设计文件。改造前,应对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及建筑结构状况、热工性能以及居住环境进行判定后,方可进行节能改造工程设计和施工。节能改造工程应进行合理的设计和正确选择节能体系,充分考虑建筑外立面的建筑装饰效果,并尽量满足墙体保温、隔热、防水和装饰等各方面的功能。
9.1.2 节能改造工程应优先选用扰民小、工期短、环境污染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尽量减少或避免湿作业施工,并宜采用外保温形式。 9.1.3 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人员应进行技术交底和专业技术培训。并应按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及结果实行质量控制。
9.1.4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要求: 1、保证建筑结构安全; 2、不宜改变建筑体形系数;
3、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改善室内热环境和居住舒适度; 4、结合村镇规划要求,对建筑外观、屋顶改造时,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5、结合平屋面改坡屋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时,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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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件允许时,可以加设被动式太阳房; 7、改造措施和内容见9.1.1。
表9.1.1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措施和内容
措施 墙体 内容 EPS板保温 抹保温浆料 加装一层窗户 更换窗户 窗户 更换中空玻璃 增加保温窗帘 增加外遮阳 架空屋面 屋面 平改坡屋面 屋面种植 窗墙面积比
减小窗墙面积比 传热系数 遮阳系数 传热系数 气密性 涉及参数 传热系数 9.2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
9.2.1 墙体改造技术和要求
1、墙体节能构造优先采用外保温技术,并与建筑改、扩建结合。 2、为了保持既有建筑原貌时,可以采用内保温技术。
3、墙体保温施工时,应对基层墙体处理,保证保温系统与基层有可靠的结合。 9.2.2门窗改造技术和要求:
1、窗户节能改造应满足安全、保温、隔声、通风和采光等性能。 2、外门应采用保温门。外窗可以加装保温窗帘。
3、可在原单玻窗内外加装一层窗,间距100mm左右,并能满足热工性能指标。 4、更换新窗时,窗框与墙之间应保温密封。 5、可以再加装活动外遮阳。 9.2.3屋面改造技术和要求:
1、坡屋面改造时,宜在原吊顶上铺设轻质保温材料,吊顶应耐久、防火、安全。 2、屋面改造时,宜同时考虑增设太阳能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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