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3 地
方
标
准
浙江省
DB 33/ T XX —XXXX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regulation for beautiful villag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 T—XXXX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吉县人民政府、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安吉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本标准起草人:彭永之、应珊婷、郑勤、方桥坤、闵杰峰、李健、杨伟、冯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3/ T—XXXX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与长效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行政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的整治与建设,社区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981 农村住宅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 18055 村镇规划卫生规范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标准
GB/T 26361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 GB/T 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 通则 GB/T 28840 乡(镇)村商业零售店经营规范 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 50201 防洪标准(附条文说明)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373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846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CECS 285 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CJJ 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CJJ 123 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1
DB33/ T—XXXX
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L 493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HJ 574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TD/T 103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YD 5102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B33/T 440 浙江省准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DB33/T 502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DB33/T 622 生态村建设规范
DB33/T 669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DB33/T 700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DB33/T 842 村庄绿化技术规程
DB33/T 86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DB33/T 88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DB33/ 1066 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 DB33/ 1040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美丽乡村
是指生态、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协调发展,符合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且宜居、宜业、宜游的可持续发展的村级行政区域。 3.2 景观环境工程
运用土木、园艺、道路、照明、管线、水环境营造等工程手段,为村庄聚居提供具有良好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工艺与技术的总称。 3.3 设施小品
体量较小,色彩单纯,对空间布局呈点缀作用的景观设施。 3.4 低收入农户
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农户。因地区、区位、经济环境状况等因素不同,各地有不同标准。本标准所指低收入农户是指由政府主管部门结合省定扶贫标准,按照省里预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比重、数量,依据《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工作手册》所调查认定的低收入农户。 3.5
2
DB33/ T—XXXX
牛皮癣
本标准所指牛皮癣是指在车站、街道、厕所、小区等村内公共场合非法张贴或者涂写的小广告。 3.6 病媒生物
又称媒介生物,能通过生物或机械方式将病原生物从传染源或环境向人类传播的生物。主要包括节肢动物中的蚊、蝇、蜚蠊、蚤、蜱、螨、虱、蠓、蚋等,及啮齿动物的鼠类。 4 基本要求
4.1 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
4.2 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3 三年内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4 无陡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资源及毁坏古树名木等现象;无随意捕杀、销售、食用国家珍稀野生动物现象。
4.5 计划生育工作达到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 4.6 村庄无违法用地,无违章建筑。 5 村庄建设 5.1 规划布局
5.1.1 节约土地利用,功能区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5.1.2 以行政村为单位,因村制宜,结合村落特点和地域文化,注重特色,突出重点,按《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国土、城乡建设的相关规划要求及GB 18055、DB33/T 881等标准,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村庄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衔接。 5.1.3 属于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要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保护和利用。 5.2 土地利用
5.2.1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面积总规模不突破,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不突破。
5.2.2 村庄各类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5.2.3 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村庄建设新占用耕地通过宅基地复垦实现占补平衡。 5.3 房屋建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