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部锅炉技术专工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技术部分锅炉技术专工岗位的职责、权限、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生产技术部锅炉技术专工岗位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该岗位人员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2.1 贯彻执行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热电生产技术管理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负责组织有关锅炉专业的生产技术攻关、解决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 2.3 负责审核锅炉专业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2.4 负责组织编制锅炉专业设备检修和改造的技术方案,参加技术规程的审核。 2.5 负责组织机组大、小修、技改项目等生产项目中锅炉专业的验收工作。 2.6 负责锅炉专业生产物资采购的技术初审工作。
负责审核本专业技术规程、技术措施、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上报本专业的技术监督报表.
2.7 负责审核本专业检修计划、项目、检修工艺、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有权考核。
2.8 对锅炉运行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负责。
2.9 负责编写和审核本专业的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工程图纸和技术结论,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2.10 有权监督、检查、指导本专业检修、运行技术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并有权考核。
2.11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纠正不符合规程和质量标准的检修工作。 2.12 对检修质量不符合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的设备,有权责成锅炉检修进行返工。
2.13 对锅炉专业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
2.14 对锅炉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
3 权限
3.1 有权参与锅炉专业生产技术管理相关工作、得到有关技术资料。 3.2 有权了解生产技术管理、检修技术管理工作的情况,并在专业技术管理有建议权。
3.3 对锅炉专业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工作计划有编制和审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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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锅炉专业所需备品备件及有关材料的采购计划有审核权。 3.5 对锅炉专业生产及技术管理有考核建议权。
3.6 对锅炉专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有建议权。 3.7 有权组织召开锅炉专业技术会议。
3.8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锅炉专业生产技术及管理方面的资料。
3.9 对锅炉专业维修和检修项目全过程有监督权,并有组织或参与验收的权利。 3.10 有权参加审查技术更新改造、扩建等工程的设计和竣工验收
3.11 有权参加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事故责任部门及时提交事故报告,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
4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熟知《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和法规。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做出正确的分析、综合和判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2 必须掌握锅炉专业主要设备构造、原理、特性掌握主要技术参数。 4.3 具备锅炉检修、运行专业知识,熟知本专业技术管理情况。
4.4 掌握企业管理基本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理解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实施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管理能力和事故处理技能。 4.5 具有从事电力行业相关专业生产或管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贯彻执行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热电生产技术管理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检修、运行技术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工作。
5.2 组织锅炉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术方案编制;审核锅炉设备的大修、小修、设备更新改造、技术革新计划,以及相关的技术措施和方案。
5.3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生产上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5.4 深入生产现场,监督锅炉专业设备检修及设备改造的质量和进度,参加主要检修项目及重要工序的验收工作。
5.5 建立和完善本岗位的技术及管理台帐。督促本专业相关部门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5.6 参加本公司相关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审核锅炉专业反事故技术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5.7 负责与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及时组织报送有关生产技术报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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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5.8 组织科技和技改项目的验收及公司级鉴定工作。 5.9 参加审核锅炉生产技术规程、制度、技术规定、规范。 5.10 对锅炉专业生产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材料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5.11 收集国内外与本专业有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结合我公司实际推广应用,并对有关新技术应用的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
5.12 参与外包工程的技术协议、技术方案、外出加工配件图纸等的审查、签字,要求正确、可靠。并负责质量及工程量验收。
5.13 检修期间审查发电公司锅炉检修班组的检修技术记录、设备台帐,并及时提出检修技术管理的意见,要求正确、及时完善。
5.14 协同发电公司锅炉检修班组解决在检修中发现的技术问题,做到及时解决。
5.15 深入现场协助解决设备缺陷和生产中有关的技术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5.16 参加审查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和技术可行性研究工作。
5.17 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本专业反事故措施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5.18 参加本专业设备无泄漏检查工作,提出考核意见,搞好设备治理及文明生产。
5.19 督促并检查发电公司锅炉检修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5.20 参加本专业各类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21 负责公司锅炉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5.21.1 每日参加生产早会和其他相关会议,了解、掌握有关本专业的生产情况,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5.21.2 每日到锅炉运行进行两次巡视。
5.21.3 阅读运行记录、运行表报,掌握24小时内本专业生产情况,检查汽温、汽压、氧量、排烟温度、过热器壁温等影响安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21.4 掌握运行方式的变化及其影响;
5.21.5 检查主要设备运行工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5.21.6 检查主要设备作业的操作票、工作票执行情况。
5.21.7 检查设备缺陷记录,掌握消缺情况。对影响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缺陷应及时进行协调和督办,暂时不能消除的应协同分场制定安全运行措施。 5.21.8 监督指导锅炉运行专业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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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做出当日工作记录。
5.21.10按时参加锅炉运行专业的重大操作,认真进行监督。 5.21.11 参加锅炉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及验收工作。
5.21.12试验前应阅读试验方案,了解掌握试验步骤、试验方法、试验数据、试验影响和注意事项等,必要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5.21.13试验中应对运行配合的操作和试验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因为操作或试验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5.21.14 试验结束后应监督运行人员对运行方式的恢复操作。
5.21.15 系统或机组发生异常、故障时,应立即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5.22 编制公司锅炉检修、运行专业及其相关的管理标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反事故技术措施、技术方案、会议纪要等。 5.23对本专业员工每月至少培训、考试一次。 5.2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 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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