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经 济 法 概 述
一、经济法的产生:始于德国 P5 P26
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问世。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
蒲鲁东也曾经在其著作中提到“经济法”的概念。(P4)但他们所谈到的经济法与现代法学意义上的经济法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二、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 P23
1.社会化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2.社会化导致现代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广泛而深入的介入。 3.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协同并用。 4.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 5.法和法学自身发展的逻辑。 6.一定的经济法学说之形成。 三、经济法的概念P42
经济法的概念迄今尚无定论。两类表述:1.否定经济法的经济法含义表述。2.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含义的表述。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过程中和计划指导下的经营协作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中国版的“纵横统一说”,也有人称之为“管理协调说”
四、经济法的调整范围p51 1.经济管理关系。
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五、经济法的本质P57
1.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2.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3.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4.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 5.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六、经济法的特征P60 1.经济性或专业性。 2.政策性。
3.政府主导性。 4.综合性。
七、经济法的基本原则P65 1.平衡协调原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八、我国经济法的体系
1.我国经济法产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2.经济法体系:P83
按照经济关系及其经济法调整的内在逻辑,经济法可以大致分为:经济组织法,经济管理法,经济活动法三个部分。
经济组织法:这是指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
包括: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3.公司法。
4.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经济管理法:这是指国家在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制度。包括:1.证券法。
2.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3.票据法律制度
4.会计、审计法律制度 5.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6.价格法律制度 经济活动法:这是指调整经济主体在经济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制度。 包括:1.体现国家意志参与或国家直接参与的合同法律规范(合同法律制度)
2.竞争法律制度。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