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区卫生管理制度

2019-08-03 10:22

洁净生产区卫生管理制度

(试用版)

1 目的

为规范洁净厂房各区域的卫生管理和保证生产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车间的洁净室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 职责

3.1生产操作员:负责按规程进行操作;

3.2生产部主管:负责按本规程对班组人员进行落实;

3.3生产部经理:负责主管相关人员的培训、通知、调配等相关事宜;

3.4 IPQA:负责现场对洁净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不合格现象应立即责令整

改,拒绝整改的需向上级部门反馈;

3.5 实验室:负责清洁剂浓度的检测,并监督填写清洁剂配置记录;车间人员手,

沉降菌的取样、检测及结果反馈;

4 内容

4.1环境卫生管理

洁净区卫生除必须达到一般生产区卫生管理规程的全部要求以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4.1.1洁净区内所有的建筑物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无颗粒物脱落,并能够耐受清洗和消毒;

4.1.2洁净区所有门锁装置应完好,房间两边的门不能同时打开;

4.1.3工作时,房门必须关闭,尽量减少出入次数,出入随手关门,保持封闭状态; 4.1.4洁净区内进行各种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限度;

4.1.5不必要的物品不允许通过缓冲间带入洁净区。所用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工具需用不发尘的材料制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后方可放入洁净区;

4.1.6应尽量减少使用不易清洗的凹陷或凸出的壁架和设备;

4.1.7洁净区内不得使用脱落纤维和微粒的清洁用品及清洁工具。清洁工具易清洗、干燥,摆放在清洁室内的洁具架上,并限定使用区域。清洁剂、消毒液应替换使用,以免微生物产生耐药性;

4.1.8记录用纸、笔需经洁净后方可带入洁净区。所用纸笔不发尘,不能用铅笔、橡皮、钢笔,而应用签字笔;

4.1.9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按《废弃物处理规程》相关程序进行;

4.1.10洁净区空调宜连续运行,工作间歇时空调应做值班运行,保持室内正压,并防止室内结露;

4.1.11洁净区每天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更换品种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清场、清洁。 4.2工艺卫生管理 4.2.1原辅料卫生:

4.2.1.1进入洁净区的原辅材料、内包装材料、容器及工具均需在除去外包装,需灭菌的耗材及容器应灭菌后经缓冲间进入洁净区;

4.2.1.2洁净区内操作现场不能存放多余的物料及与生产无关的物料;

4.2.1.3洁净区内的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必须定置放在不影响或者少影响气流的位置。 4.3生产过程卫生

4.3.1洁净区的清洁一般必须在工艺操作结束后进行,如有必要,应在生产前再次进行清洁;

4.3.2不同区域人员之间不能相互串岗;

4.3.3对于进出洁净区人员要严格控制和监督,维修人员应在生产操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生产无关的人员,须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洁净区;

4.3.4不允许未穿洁净服或剧烈活动后的人员进入洁净区。洁净室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动作要稳、轻、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交谈,以免造成过多的积尘、产尘及空气污染;

4.3.5更换高效过滤器品种或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地板、台面、工具擦拭干净。使用过的容器、器具按规定清洗。 4.4设备卫生管理

4.4.1洁净区使用的设备容器、管路在进行清洁后,还必须用相应级别水冲洗干净; 4.4.2设备应用不掉纤维的无纺布进行清洗;

4.4.3缓冲间二门不能同时打开,防止非洁净空气对洁净空气的污染。 4.5个人卫生管理 4.5.1人员要求

4.5.1.1只有经批准并受到专门训练的人员才允许进入本区。进出洁净间的人员,包括生产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质量保证人员及参观人员;

4.5.1.2直接接触产品的生产人员除符合一般生产区个人卫生要求以外,不能有皮肤病以及其它有可能污染或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4.5.2卫生规定

4.5.2.1工作服、工作鞋;

(1)进入本区的所有人员必须穿车间提供的防尘、无静电连体清洁工作服、工作鞋。该工作服、工作鞋是用不起毛的织物制成;

(2)个人外衣应放在私人物品暂存柜,洁净工作服放在更衣间内,不可混淆存放地点;

(3)保持一般生产区工作服、鞋干净、整洁;洁净区洁净服每班清洗消毒一次; (4)需清洗的洁净工作服放入更衣间内的特定位置中,由专人收集在洗涤间内进行洗涤;

4.5.2.2手的卫生;

(1)保持手的卫生,不应有可见的创口。修剪指甲,并保持清洁。不得染指甲和使用其它的化妆品;

(2)进入洁净工作区之前须彻底洗手;

(3)手在清洁以后,不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直接接触原材料、半成品、内包装材料时应戴乳胶手套。 4.5.2.3其它卫生规则;

(1)本区内不准戴手表和装饰品或化妆; (2)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洁净区内; (3)洁净区内不能喝饮料、吃东西、吸烟等;

(4)人员只有在脱换工作服、换鞋条件下方可离开本区,严禁穿着洁净工作服和工作鞋走出本区域外。

4.5.2.4禁止携入洁净区的物品:

(1)未按规定进行净化的物料、容器、工具、仪器等; (2)未确定为低发尘性的记录、笔记用纸。 4.6清洁操作管理 4.6.1清扫范围:

(1)日清洁:设备台面、机台外表面、工作台、地面; (2)周清洁:墙壁、门窗、推车、胶凳、工作椅、工作柜; (3)每月清洁及年度清洁:天花胶板及日清洁和周清洁内容。

4.6.2清洁用品:纸质无尘布、布质无尘布、75%酒精、0.01%新洁尔灭水溶液、拭镜纸、拖把等;

4.6.3清洁周期和时间规定

(1)每次交接班前要进行卫生打扫;

(2)每周清洁可在一周内陆续做完指定的区域范围的清洁工作;

(3)每月清洁及年度清洁应在下次生产前进行,对产品应采取防尘防护措施。 4.6.4清洁方法

(1)机台外表面:使用无尘布(布质)清洁;

(2)地面:先用专用工具将碎末物体清扫干净,再用清洁剂侵泡后的微湿拖把将洁净间清洁干净,拖把不能够到的区域,用微湿无尘抹布沾清洁剂清洁。用完后的工具清洗干净后烘干放回原位。清洁剂采用75%酒精和0.01%新洁尔灭溶液,每周交替使用;

(3)其它:无尘布(纸质)做清洁。 4.6.5卫生巡检规定

(1)巡检频次:生产主管对洁净间每班操作前进行卫生检查; (2)检查方式:用沾酒精的无尘纸进行擦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3)检验标准:使用无尘纸进行擦拭检查点后,应无肉眼可见的颗粒和脏污; (4)抽检频次:每周不定期对人员手、洁净区和生产区进行卫生抽查,并填写检验报告,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应加大抽样频次每天抽检,直至结果连续3天正常为止。

4.6.6卫生检查不合格处理的规定

(1)当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方式进行清洁时,立即提出重新清洁的

要求;

(2)卫生不合格责任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卫生改善工作,在半小时之后按照原标准进行检查,仍不合格时按上一条执行,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3)更换产品或生产前的清洁后检查,应该由品管部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名、签日期。 4.7 抽检

实验室人员需每天上班后2小时实采用棉签擦拭法对洁净区人员进行人员手微生物的检验,每周需做洁净区域各房间沉降菌的检测。 5 相关文件

《生产区卫生奖惩制度》、《废弃物处理规程》 6 表格及附件

《车间巡查记录表》 《人员手微生物检验记录》 《洁净区沉降菌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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