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要点。全市“两会”结束后,我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22个协办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都制定了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今年的人大2号议案办理方案报送市人大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我们立即召集22家协办单位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修改意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局对原办理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与此同时,我局围绕人大2号议案要求,提出了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和谐农村建设的10个重点工作。
(二)召开办理工作动员大会,布署了办理工作。2月中旬,筹备召开了办理人大2号议案动员大会。张学忙副市长作了动员报告,市人大副主任郑永新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农村委以及各承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从高度重视2号议案办理工作、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制定了办理工作目标,明确了办理责任。为了使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同各承办单位协商,制定了落实2号议案的12项工作目标,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6万人;农业产业化农户覆盖率56%;完成农村沼气“一建三改”1.18万户;市级预算内
6
支农支出2.5亿元;完成通自然塆水泥路2000公里;解决农村20万人安全饮水和9万亩重点易旱地区抗旱水源问题;开展10—15项农业关键技术的攻关与研发;为70万武汉户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设4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远城区发展中小企业;农村信用社投放“三农”贷款7亿元以上。这12项工作目标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
(四)开展协调督办工作,加强联系与沟通。我局接受人大2号议案主办任务后,已召开各承办单位联络员会议2次,传达市人大、市政府办理工作精神,研究办理具体事项。已发放工作简报5期,通报了全市办理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推介了黄陂区办理工作经验与作法。
(五)办理工作进展良好,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2号议案办理工作,采取扎实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根据2号议案各承办单位的情况汇总,办理方案中确定的12项目标全面启动,成效明显。1—5月: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529.1元,同比增长16.6%,其中农民工资性收入887.9元,增长18.4%;转移农村劳动力2.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41.9%;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20.9万户,覆盖率达到27.4%;市级预算内支农支出完成1.1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5%;完成通自然塆水泥路800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40%;信用社投放“三农”贷款完成3.3亿元,
7
完成年度任务的47%。市经委、水务局、科技局、教育局、社保局等单位负责的工作目标,正在分别进行项目评估论证、工程招标投标、投保人员确认等前期工作。
三、市政协1号建议案(《关于构建我市农产品生产与监管体系的建议案》)办理进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市政协1号建议案(《关于构建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生产与监管体系的建议案》)由市农业局主办,市食品药监、林业、质监、商业、工商、财政、劳动社保、卫生、水务、环保、粮食、信息产业、公安、供销合作总社、农科院等15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及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协办。自3月9日,张学忙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协1号建议案交办会以来,各承办单位积极行动,认真开展市政协1号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各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办理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1号建议案的工作方案》,相继制定了各自的《办理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1号建议案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办理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1号建议案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各自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实施。
(一)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1、市级监管体系建设。一是明确了职责。市农业局今年2月初市农业局党组发文《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8
职责分工的通知》(武农组[2007]6号),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充实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职能和人员。赋予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质量检测、种子质量检测、重金属分析、农业(渔业)环境检测等职能。在原有定编28人的基础上,实行以事养人的办法,面向社会招聘检测人员20人。目前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共有48人从事农产品检测工作;三是启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2006年12月30日,我市举行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启动仪式,率先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目前全市有 21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车在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其中市级用于生猪“瘦肉精”的检测车2台,用于蔬菜、水产品等的检测车5台,江夏、蔡甸、黄陂、新洲、洪山、东西湖、汉南等7区各2台;四是指导各区制定了区检测机构建设标准。
2、区级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各区明确了监管主体。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区,明确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积极整合蔬菜、畜牧、水产的监管职能。没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心城区、开发区和风景区也明确了监管主体,硚口、武昌、青山等由各区经贸委负责,江汉区由商务旅游局负责,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由社会发展局负责;二是
9
区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大部分已建立。目前已经建立区级农产品检测机构有黄陂、江夏、蔡甸、东西湖、汉南、汉阳、武昌、江汉等8家,方案已批复,目前正在落实的有新洲、洪山、江岸、,硚口、青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家,方案即将批复的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家。
(二)加强了夏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夏季是农产品生产的用药高峰,为了确保广大市民夏季消费安全,为此,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1、加大了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一是积极引导菜农使用生物农药,指导菜农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禁止菜农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蔬菜处、市蔬菜技术服务总站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菜农科学用药,合理用药,严格按农药使用间隔期采摘蔬菜;二是加大了蔬菜农药残留的抽检力度。五月份,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共抽检2573批次,比上月增加471批次。三是实施了蔬菜质量安全定量检测。5月10日,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实施了对黄陂区等8个区的2个生产基地、2个农贸市场、2个超市和2个批发市场进行了抽样,每点抽10个样品,共计80个蔬菜样品,涉及16个蔬菜品种。经过定量检测,查出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