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委(节能办)是政府抓节能工作的牵头部门,但离不开统计的数据依据和支撑,因此统计部门要增强节能工作的自觉性,要把加强能源统计调查、监测作为能源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基础来抓,积极主动做好节能降耗的监测预警分析工作:一要做好节能降耗监测工作。建立健全主要能耗企业名录,以更具体的表格数据体现规上企业的能耗情况,掌握主要耗能企业的情况,及时监测。同时,要会同经信、发改委(节能办)等部门,深入企业调研、督察、检查,了解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情况。二要做好节能降耗预警工作。利用所掌握的全区节能降耗有关数据和重点耗能企业名录,实行“节能专项行动”按月、“工作进展情况”按旬、“淘汰落后产能”按周的三级通报制,以《节能简报》形式报区政府掌握。同时,结合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对年终数据进行认真预测和分析,向领导提出节能降耗预警、意见和建议。三要做好节能降耗考核指标工作。虽然每年我区都向重点用能企业和乡镇下达节能目标任务,但实际却未能很好地进行考核落实,为此要建立和完善以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参考的节能降耗考核指标体系,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考核、及时有效采取相关措施提供依据,使节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要加强对企业能源统计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单位能源统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对企业每月上报的能源报表中的一些异常情况和不合理的情况及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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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并予以纠正。
六是开展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发改(节能办)、经信、统计、质监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重点企业节能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企业能源管理、考核等制度情况;二是年度节能计划、措施及实施情况;三是能源能源(包括煤、电、水、油)消耗及利用状况,能源统计报表、能源统计台帐、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等;四是主要耗能、耗水设备技术档案。通过检查一方面了解掌握企业节能管理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指导规范企业节能工作开展,增强企业节能工作的自觉性。
七是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项目。针对企业用能结构情况及主要用能设备情况,可委托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提出有无通过节能技术设备改进的余地,提出相应的节能方案和措施,如电机变频改造、加热炉余热回收等,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以实现节能和增效的双赢。
八是加强节能降耗源头把关。加强项目前期节能审核把关,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限制高耗能企业进入;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加快低效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高耗能设备更新速度;鼓励和支持能源消耗低、技术含量高、附加高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业和技术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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